- 信息类别: 政策解读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6-08-07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6-02214
负责人解读:《浔阳区区属国有企业监督管理办法(试行)》
浔阳区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党组书记、主任曾芸
2026年7月13日
下面,我就《浔阳区区属国有企业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做个简要说明:
一、起草背景
为规范和加强我区区属国有企业监督管理,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保障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九江市市属国有企业监督管理办法》《江西省国资委出资监管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起草了《浔阳区区属国有企业监督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了我区区属国有企业监督管理相关要求。
根据上级巡视巡察和审计的相关要求,前期建立的监督管理办法已不适用现在的企业运行体系,出现分类管控定位不清、纵向权责边界不清等问题,亟待予以细化。一是制度的需要。浔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浔阳区区属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于2022年印发,一直沿用至今,原管理办法在巡察、审计和日常实践中发现有的授权事项不符合上级有关制度要求,存在监管盲区。二是工作实际的需要。为推进区属国企深化改革及原浔阳区城投公司转型工作,2023年3月成立九江市浔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满足区属国企深化改革实体化转型及企业发债工作需求,2024年6月成立九江市寻阳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新成立的公司,其对象主体和业务板块发生了一系列变化,根据实际情况需要重新制定监督管理办法。三是改革的需要。根据《浔阳区国资国企改革创新攻坚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浔改字〔2022〕7号)的有关要求,在推进区属国有企业战略重组、专业化整合的基础上,着力构建统一规范、专业科学、协同高效的国资监管体系,优化监管方式,提高监管效能,切实解决监管不到位的问题。坚持授权与监管相结合、放活与管好相统一,加快构建出资人监督闭环。
二、起草过程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九江市市属国有企业监督管理办法》《江西省国资委出资监管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等上位法律法规的基础上,结合我区实际,反复斟酌,经局班子成员集体研究讨论,形成《管理办法》初稿。《管理办法》的初稿全口径征求了各街道经济发展办公室、区委各部门、区直各单位意见建议,未收到反馈意见。
三、关于《管理办法》的说明
本《管理办法》共七章,二十八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九江市市属国有企业监督管理办法》《江西省国资委出资监管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等法规,结合浔阳区实际制定。旨在规范区属国有企业监督管理行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提升管理效能,确保企业依法合规经营、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第一章总则。该部分主要说明了制定依据、适用范围、监管对象等。本办法所称区属国有企业,是指区国资监管机构出资监管企业和其所属的独资、全资、控股的国有全级次企业。
第二章职责。该部分主要说明了区国资监管机构的主要职责,包括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负责国有资本布局、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发展战略规划、业绩考核及薪酬分配、重大事项核准等事项;通过统计、稽核等方式对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负责对出资监管企业履行各项职责的考核评价,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出资监管企业的主要职责包括遵守法律规定、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管理运营所属国有企业资产和国有资源、从事项目建设及投资融资等。
第三章企业领导人员管理。该部分主要说明了区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选拔任用、业绩考核和激励约束机制。
第四章企业投融资运营监督管理。该部分主要说明了按照“依法监管—资本运营—资产经营”的架构,区国资监管机构依法授权出资监管企业进行资本运营、自主开展资产经营。出资监管企业应建立投资管理体系,健全投资管理机构,科学编制投资计划,认真组织项目实施,强化后评价管理,提高风险防控能力。
第五章重大事项监督管理。该部分主要说明了“三重一大”等重大事项的报告、审批和备案制度。分别明确了报送区政府和区国资监管机构审批、核准备案、事后备案等事项及权限。
第六章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该部分主要说明了监管主体区国资监管机构要定期检查,严查违规行为。追责情形主要包括违规经营投资、擅自决策、未按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导致国有资产损失等。
第七章附则。该部分主要说明了例外情形,主管部门可在权限内制定细则并报区国资监管机构备案。生效时间为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此前规定与本办法冲突的以本办法为准。
解读单位:浔阳区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
解读人:浔阳区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党组书记、主任曾芸
咨询电话:0792-82179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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