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政策解读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6-08-07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6-02211
问答解读:《浔阳区区属国有企业监督管理办法(试行)》
(一)问:制定《浔阳区区属国有企业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背景和依据是什么?
答:根据上级巡视巡察和审计的相关要求,前期建立的监督管理办法已不适用当前企业运行体系,存在分类管控定位不清、纵向权责边界模糊等问题,亟待予以细化,实现刚性约束与灵活运行的顺畅机制。为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推动区属国有企业规范管理,优化国有资本布局和结构,厘清政府、出资监管机构、企业之间的权责边界,更好地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和《江西省国资委出资监管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文件规定,结合浔阳区实际,由区财政局(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起草,报区政府同意后印发。
(二)问:《浔阳区区属国有企业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目标任务是什么?
答:明确我区国资监管机构对区属国有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权限和程序,厘清政府、出资监管机构、企业权责边界。在推进区属国有企业战略重组、专业化整合的基础上,着力构建统一规范、专业科学、协同高效的国资监管体系,优化监管方式,提高监管效能,切实解决监管不到位问题。坚持授权与监管相结合、放活与管好相统一,加快构建出资人监督闭环。同时,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规范资本运作、提高资本回报、维护资本安全,保障处置过程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严防流失。
(三)问:本办法的适用范围和监管对象是什么?
答:本办法共七章二十八条,适用于区属国有企业。所称区属国有企业,是指区国资监管机构出资监管企业和其所属的独资、全资、控股的国有全级次企业。
(四)问:区国资监管机构的主要职责有哪些?
答:区国资监管机构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负责国有资本布局、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发展战略规划、业绩考核及薪酬分配、重大事项核准等事项;通过统计、稽核等方式对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负责对出资监管企业履行各项职责的考核评价,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出资监管企业则需遵守法律规定、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管理运营所属国有企业资产和国有资源、从事项目建设及投资融资等。
(五)问: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方面有哪些规定?
答:区国资监管机构负责区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选拔任用、业绩考核和激励约束机制,建立健全对出资监管企业领导人员的业绩考核制度和激励约束机制。
(六)问:企业投融资运营如何监督管理?
答:按照“依法监管——资本运营——资产经营”的架构,区国资监管机构依法授权出资监管企业进行资本运营、自主开展资产经营。出资监管企业应建立投资管理体系,健全投资管理机构,科学编制投资计划,认真组织项目实施,强化后评价管理,提高风险防控能力。
(七)问:重大事项监督管理有哪些具体要求?
答:本办法明确了“三重一大”等重大事项的报告、审批和备案制度,分别列明了报送区政府审批、报送区国资监管机构审批或核准备案以及事后备案等事项及权限,确保重大决策规范有序。
(八)问: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如何落实?
答:区国资监管机构作为监管主体,要定期检查,严查违规行为。追责情形主要包括违规经营投资、擅自决策、未按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导致国有资产损失等,确保责任落实到人。
(九)问:本办法的施行时间和效力如何?
答: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此前规定与本办法冲突的,以本办法为准。主管部门可在权限内制定实施细则并报区国资监管机构备案。
解读单位:浔阳区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
解读人:张礼通
咨询电话:0792-82179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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