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解读:《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
《浔阳区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负责人解读
区民政局局长 杨小艳
下面,我就《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作政策解读。作个简要说明:
一、背景依据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深入推进我区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中共江西省委办公厅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赣办发〔2023〕10号)、江西省民政厅等14部门《关于印发〈江西省基本养老服务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赣民规〔2023〕5号)和《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九府办发〔2023〕1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此《实施方案》。
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分为总体要求、主要措施、组织保障三大部分,提出了21条具体措施。主要内容为:
一是总体要求。坚持基础性、普惠性、共担性、系统性原则,加快建成覆盖全体老年人、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重点聚焦老年人面临家庭和个人难以应对的失能、残疾、无人照顾等困难时的基本养老服务需求。
二是明确主要措施。建立六个方面21条具体措施对相关部门提出了明确的任务分工:1.制定落实基本养老服务清单。2.建立精准服务主动响应机制,加强基本养老服务统计工作,开展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建立精准服务和动态管理机制,加强残疾老年人养老服务保障,落实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提升基本养老服务信息化水平。3.增强基本养老服务供给能力,科学规划养老服务设施,落实养老设施配建要求,发挥公办养老机构基础作用,发展普惠性养老服务。4.提高基本养老服务便利化可及化水平,完善养老服务网络建设,推进医养结合服务发展,增强居家养老照护能力,推进无障碍环境改造。5.完善基本养老服务保障机制。完善经费保障机制,落实优惠扶持政策。6.提升基本养老服务质量。加强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加强从业人员队伍建设,开展养老机构等级评定。
三是加强组织保障。要求各相关部门要将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督促指导,健全考评机制,强化政策宣传,凝聚社会共识。
三、特色亮点
《实施意见》聚焦基本养老服务的定义、对象、内容、供给方式等,突出以需求为导向,回答了基本养老服务“服务谁”“服务什么”“如何服务”等关键问题,重点聚焦老年人面临家庭和个人难以应对的失能、残疾、无人照顾等困难时的基本养老服务需求,提出了基本养老服务设施网络建设的具体目标,从兜底性、普惠性、便捷性、支持性服务以及医养结合等方面对分层分类优化基本养老服务供给作出安排,从监管机制、人才队伍建设、标准化建设、风险防范等方面细化了服务质量监管工作举措。在市级基础上,结合我区实际,增加了提升老年助餐服务可及性。
解读单位:浔阳区民政局
解读人:杨小艳
咨询电话:0792-8501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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