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政策解读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2023-08-07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3-05356

文字解读:关于印发《浔阳区开展无物业管理小区清零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8-07 22:57浔阳区委区政府门户网站字号【

一、背景依据

为进一步提升我区住宅小区管理整体水平,推进无物业小区管理的规范化、专业化、长效化,根据《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九江市开展无物业管理小区清零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九府办字〔2023〕45号)文件要求,起草了《浔阳区开展无物业管理小区清零行动实施方案》。

二、目标任务

通过《浔阳区开展无物业管理小区清零行动实施方案》的实施,全面梳理全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现状,力争2023年底各街道无物业管理小区全部清零,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基本实现全覆盖。

三、主要内容

(一)目标要求。全面梳理全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现状,在5个街道各选择至少1个具有代表性的小区,进行先行先试,在此基础上,形成可复制、可推广、可借鉴的试点经验,并在全区推广实施。到2023年底,各街道无物业管理小区全部清零,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基本实现全覆盖。

(二)主要措施。

1.多元化提供物业服务实体。各街道通过新建、重组、引进等方式,因地制宜多样化提供物业服务企业,为开展无物业小区清零行动提供多种便利和支撑。

2.多形式选定物业服务方式。各街道充分结合所辖区域无物业管理小区、居民实际,采取选聘引入、转型自管、整合代管、就近接管等措施,合理确定实施物业服务运作方式。

3.多渠道支持物业运营所需。各街道要从保运维、保长远着想,出台相关扶持政策,通过创造必要条件、支持运营创收、适当奖补激励、完善物业矛盾纠纷调解机制等,加大对无物业小区清零行动的政策支持。

(三)实施步骤。清零行动具体分为四个阶段开展实施,分别是调查摸底阶段、试点先行阶段、总结推广阶段和督查验收阶段,通过明确每个阶段的工作任务,逐步推进全区无物业管理小区实现清零。

(四)组织保障。成立区无物业小区清零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区政府副区长任组长,相关职能部门分管负责同志任小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住建局,负责统筹推进全区无物业小区清零行动工作。

(五)工作要求。通过强化组织、强化调度、强化宣传三个方面的强化,凝聚合力、提升效率、浓厚氛围,确保全区无物业管理小区清零行动各项工作任务能够严格按照时间节点高质高效落实到位,为我区全面提升住宅小区管理整体水平打下坚实基础。

四、涉及范围

无物业管理小区清零行动涉及范围为全区行政区划范围内264个住宅小区,无物业管理小区全部清零,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基本实现全覆盖。

五、执行标准

结合无物业管理小区、居民实际,通过选聘引入、转型自管、整合代管、就近接管四种方式,确保物业服务实现全覆盖。

六、注意事项

到2023年底,各街道无物业管理小区要实现全部清零,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基本实现全覆盖。

七、关键词诠释

1.选聘引入:业主委员会或物业管理委员会召开业主大会,征求全体业主意见,通过公开招投标或直接选聘的方式引进专业化物业服务企业入驻小区服务。

2.转型自管:根据业主自愿,部分老旧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或物业管理委员会,对小区物业共有设施设备、共有部位自行进行管理。

3.整合代管:零散的、不成片的楼栋或者单位宿舍,物业共有设施设备、共有部位由属地社区或者原管理单位进行整合代为管理,提供基本物业服务。

4.就近接管:规模较小的老旧小区因基础设施较差、规模较小,缺乏物业服务企业进驻的积极性,引导辖区内的物业服务企业就近接管。

八、下一步工作咨询电话

0792-8583976   浔阳区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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