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政策解读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2023-04-12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3-02807

文字解读:浔阳区行政备案事项清单(2023年版)

发布日期:2023-04-12 15:35浔阳区委区政府门户网站字号【

    为了进一步落实省政府纵深推进“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浔阳区人民政府公布了《浔阳区行政备案事项清单(2023年版)》,对全区行政备案事项进行了规范,以清单化的形式展现了区级的行政备案事项,进一步规范了政府各部门的行政权责边界。现就该清单政策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2021年6月,经国务院同意,河北、浙江、湖北省开展行政备案规范管理改革试点,试点期限为1年,自2021年7月1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止。2022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的意见》(国办发〔2022〕30号),要求规范实施行政许可和行政备案,进一步破除隐性门槛,推动降低市场主体准入成本。2022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广行政备案规范管理改革试点经验的通知》(国办函〔2022〕110号),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推广行政备案事项规范管理改革。

江西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要求,2022年1月,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纵深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若干措施的通知》(赣府厅发〔2022〕5号),提出要梳理行政备案事项,没有法定依据的,原则上全部取消,实现清单之外无行政备案事项,严禁以备案之名行审批之实。2022年12月,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政策措施的通知》(赣府厅字〔2022〕121号),提出2023年6月底前,全面清理规范行政备案事项,对依法依规设定实施的予以保留,对没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的事项予以取消,对通过日常监督、信息共享等方式能够实现备案目的的事项,原则上不再要求备案,逐项梳理论证,编制形成江西省行政备案事项清单。2022年12月,经省政府同意,江西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印发《关于公布江西省行政备案事项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赣政务发〔2022〕1号),形成了我省的行政备案事项清单。

九江市为规范行政备案事项,消除市场准入隐性壁垒,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于2023年2月印发《九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九江市行政备案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九府字〔2023〕7号),形成了我市的行政备案事项清单。

二、编制过程及主要内容

按照市里统一部署,为全面规范我区行政备案事项,2022年3月7日,区审改办牵头印发了《关于梳理编制全区行政备案事项清单的通知》,就梳理编制我区行政备案事项清单进行部署安排。

1.编制范围

全区行政备案事项清单包括本行政区域内区级实施的行政备案事项。梳理编制单位是《九江市行政备案事项清单(2023年版)》涉及的区级行业主管部门。

2.具体步骤

梳理认领阶段。区级行业主管部门在《九江市行政备案事项清单(2023年版)》范围内进行认领,并对区级备案机关进行明确。

审核论证阶段。区审改办对区直有关单位梳理认领行政备案事项清单进行审核比对,汇总形成《浔阳区行政备案事项清单(2023年版)》,征求有关单位意见后,送区司法局合法性审核、区委编办权责事项与单位职能匹配审核。

审定发布阶段。根据征求意见和审核意见情况,对《浔阳区行政备案事项清单(2023年版)》进行修改完善,报区政府审定后按程序公布。

经过以上各阶段,在区直有关部门的协同配合下,最后形成了《浔阳区行政备案事项清单(2023年版)》,共99项,涉及17个部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未经许可 禁止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