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政策解读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2022-10-17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2-00549

文字解读:《关于印发浔阳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0-17 20:49浔阳区委区政府门户网站字号【

2022年 月 日,浔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印发浔阳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浔府办字〔2022〕号)。现将有关要点解读如下:

一、我区制定《浔阳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背景和依据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防范和化解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各种风险,健全完善我区应急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强和规范浔阳区突发事件应对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全区安全和社会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江西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江西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九江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浔阳区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制定浔阳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二、我区制定《浔阳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目标任务

目标:健全完善我区应急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强和规范浔阳区突发事件应对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全区安全和社会稳定。

六个工作原则: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统一领导、协调联动;坚持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坚持快速反应、高效应对;坚持依法规范、科技支撑;坚持居安思危,预防为主。

三、我区制定《浔阳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关键词诠释

突发事件分类:本预案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突发事件主要分为以下四类: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

突发事件分级:各类突发事件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四级:特别重大(一级)、重大(二级)、较大(三级)和一般(四级)。

响应分级:全区应急响应级别由高到低一般分为四级:特别重大(一级)、重大(二级)、较大(三级)和一般(四级)。

分级应对:突发事件应对遵循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分类应对、协调联动的原则。

四、我区制定《浔阳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适用范围

本预案是浔阳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是政府组织应对突发事件的总体制度安排,用于指导全区各类突发事件风险防控、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事后恢复与重建等工作。

本预案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

本预案适用于浔阳区行政区域内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的,需要由区人民政府负责处置的较大以上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

五、我区制定《浔阳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预案体系

全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包括:区总体应急预案、区专项应急预案、区部门应急预案和街道办事处及其基层社区、村的应急预案、企事业单位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重大活动安全单项应急预案等。

重大活动保障应急预案按照“谁举办、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组织编制和实施,侧重明确活动安全风险隐患及防范措施、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处置、人员疏散撤离等内容,主办单位应当制定应急预案并报当地人民政府备案。

各类预案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变化,由制定单位及时修订;专项预案和部门预案构成种类将不断补充、完善。

六、我区制定《浔阳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组织指挥体系

区级层面组织指挥机构:在区委的统一领导下,区政府是浔阳区范围内突发事件应对处突工作的行政领导机关。在区长的领导下研究、决定和部署较大以上突发事件应对处突工作。

发生新类型或混合型较大以上突发事件,无法明确区级专项应急指挥机构时,由区政府指定某个区级专项应急指挥机构指挥处置,或由区政府成立新的决策指挥机构,统一领导指挥处置。

区级专项应急指挥机构:根据突发事件的不同类型,按照与市“上下基本对应的”的原则,调整设立若干区级专项应急指挥部,主要负责组织指挥协调全区相关领域突发事件防范和应对工作,区政府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区级专项应急指挥部。区各专项应急指挥部的机构设置、工作组成及职责在专项应急预案中予以明确。

工作机构:区政府有关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各自的职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负责相关类别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具体做好行业领域的隐患排查、风险监测预警和防范化解等工作,掌握重大风险和应急资源情况,做好部门或专项应急预案的编制与实施、应急队伍建设等工作,协助指导做好突发事件的预防、应急准备、应急处置和恢复重建等工作。

现场指挥部:较大以上突发事件发生后,负责应急指挥工作的区应急指挥部可以根据需要,在事发地设立现场指挥部,目的是压缩层级、靠前指挥;增加跨度、提高效能。按照“谁设立、谁终止”的原则,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结束后,现场指挥部随即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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