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政策解读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2022-10-17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2-00547

负责人解读:《浔阳区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年)》和《浔阳区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部门

发布日期:2022-10-17 21:44浔阳区委区政府门户网站字号【


一、编制背景和过程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妇女儿童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对妇女儿童工作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批示。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将“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写进了报告。到2020年,我区已经制定实施了三个周期的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有关部门紧紧围绕贯彻实施两个规划的主要目标任务,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健全工作制度,落实政策措施,加大推进力度,两个规划目标基本实现,有力地促进了妇女儿童事业长足发展。现在是制定第四个周期的妇女儿童发展规划。

2020年,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和江西省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分别于9月和12月颁布实施。2022年6月,九江市妇女儿童发展规划也正式颁布。按照国家、省、市关于加强妇女儿童工作的要求,总结上一轮规划实施的经验,结合我区妇女儿童发展的实际,区妇儿工委办草拟了浔阳区妇女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以下简称新规划),明确了妇女儿童发展的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针对妇女在健康、教育、经济、决策管理、社会保障、家庭建设、环境、法律等八个领域和儿童在健康、安全、教育、福利、家庭、环境、法律保护等七个领域提出了具体要求。规划编制初稿形成后,我们多次征求区直成员单位意见,对征求到的意见建议进行梳理甄别予以采纳。与涉及重点目标指标的主要部门进行了深入沟通探讨,达成了一致意见,形成了新规划的审议稿。并分别于8月27日、9月19日提交区政府常务会和区委常委会审议通过。

二、主要依据

新规划起草的主要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家庭教育促进法》、《江西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同时按照《浔阳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的要求,与相关区直部门专项规划相衔接,在广泛调研和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进行。

三、主要内容

新规划由三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为总论即前言。包括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概括上轮规划实施的成就、问题,分析未来十年的发展态势、总体战略布局及对妇女儿童发展的新机遇、新要求、新挑战,提出2030年的远景目标、总体要求。

第二部分为分论,这是规划的重点。妇女规划设立八个发展领域,分别是妇女与健康、妇女与教育、妇女与经济、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妇女与社会保障、妇女与家庭建设、妇女与环境、妇女与法律,共设72项主要目标和89条策略措施,共2.58万字;儿童规划设立七个领域,分别是儿童与健康、儿童与安全、儿童与教育、儿童与福利、儿童与家庭、儿童与环境、儿童与法律保护,共设69项主要目标和87条策略措施,共2.9万字。

第三部分为规划的组织实施与监测评估。组织实施着重从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与本地经济社会同步发展、经费保障支持、制度机制创新等方面阐述,监测评估则着重从监测评估的制度、组织和成果运用等方面展开。

与上一轮规划相比,新规划既保持了延续性,又具有新的特点亮点。如:新妇女规划中新增了“妇女与家庭建设”领域,该领域从鼓励完善家庭公共服务政策体系入手,强调发挥妇女在家庭生活中的独特作用,推进家庭家教家风建设,设置了9项主要目标,提出10项策略措施。又如:新儿童规划中新增了“儿童与安全”、“儿童与家庭”两个领域。新增的“儿童与安全”领域,强调健全儿童伤害防控工作体系,创建儿童安全环境。特别关注预防控制儿童溺水、道路交通伤害、跌落烧烫伤,以及儿童食品用品安全、预防处置学生欺凌、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等,设置10项主要目标,提出12项策略措施。新增的“儿童与家庭”领域,强调加强家庭教育、家风建设和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完善三孩生育政策配套措施,增加优质普惠托育服务供给,落实父母育儿假、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住房支持政策等,设置8项主要目标,提出8项策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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