浔阳区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

来源:中国浔阳网 发布时间:2022-08-23 1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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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浔阳区“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及驻区各单位:

《浔阳区“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推进方案》已经2022年7月19日区政府第14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浔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8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浔阳区“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推进方案

根据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发布“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名单的通知》(环办固体函〔2022〕164号),九江市被列为全国“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名单。为高效有序推动我区“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按照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8个部委联合印发的《“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和《九江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推进方案》精神和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思路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以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为核心,重点做好大宗工业固体废物、主要农业废弃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和危险废物的源头减量、循环利用和资源化利用,加快固体废物现代化监管能力建设,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和无废社会管理能力,全面完成“无废城市”建设任务。

二、工作目标

扎实做好各项前期工作,制定出台《“十四五”时期浔阳区“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全面推动我区“无废城市”建设。到2025年,全区固体废物产生强度明显下降,综合利用水平和无害化处置能力显著提升,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作用充分显现,基本实现固体废物管理信息“一张网”,在长江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中发挥浔阳先行示范作用。

三、主要任务及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

建立健全工作推进机制,成立浔阳区“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见附件1),明确领导小组、工作专班的职责分工。开展“无废城市”建设宣贯培训。召开全区“无废城市”建设动员部署会议。

(二)指标评估阶段。

依照九江市“无废城市”建设指标体系,结合实际,确定我区建设指标体系及任务分工(见附件2)。区各有关单位对照建设指标体系及任务分工,9月1日前完成2020年建设指标现状值计算和2023年、2025年建设指标值测算,并形成相应的分析材料,及时报送区“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无废办”)。

(三)任务设计阶段。

区各有关单位于9月1日前将本地、本单位“无废城市”建设四大体系建设任务表(见附件3),报送至区“无废办”。由市“无废办”组织相关技术团队进行审核,确定“无废城市”建设四大体系建设任务清单。

(四)项目储备阶段。

区各有关单位按照附件4相关表格要求,组织申报“无废城市”建设储备项目,项目需按实施进度进行分类管理。由市“无废办”组织开展入库项目审查,于8月中下旬确定入库项目清单。每季度开展入库项目动态更新与评估。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区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落实组成人员,并明确工作联络员,按附件5有关要求,于8月29日前将工作联络员有关信息报送至区“无废办”(联系人:浔阳生态环境局 詹万佳,电话:13617929165,电子邮箱:864550715@qq.com)。各相关单位、区“无废办”及相关工作组要按照要求,切实做好资料收集、数据测算、调研座谈、材料编制等工作,积极提出工作意见建议和任务计划,全力协助第三方技术支持单位推进方案编制工作。

(二)强化保障工作。按照相关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要求,对“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所需经费予以保障。各有关单位要加强“无废城市”建设技术支撑,强化队伍建设,完善工作机制。要加强与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对接沟通,开展合作与技术交流。鼓励引入第三方专业技术力量指导各项建设工作开展。

(三)积极宣传引导。加强“无废城市”建设工作宣传,积极推广“无废城市”理念。面向机关、学校、社区、家庭、企业开展生态文明教育,将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等内容纳入有关教育培训体系,培育“无废文化”。加强“无废细胞”创建,依法推进固体废物产生、利用与处置等信息公开,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和公众监督作用,营造全区上下支持、参与“无废城市”建设的良好氛围。

(四)严格督促检查。加强对“无废城市”建设工作督促检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压实区各有关单位建设责任。严格开展任务落实情况督导检查,对未完成工作任务或进度迟缓的,予以通报,严肃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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