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财政资金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2023-02-22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3-01290

九江市浔阳区医疗保障局2023年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2023-02-22 09:46浔阳区委区政府门户网站字号【

目  录

第一部分  九江市浔阳区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九江市浔阳区医疗保障局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九江市浔阳区医疗保障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九江市浔阳区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和标准,组织起草我区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工作的相关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贯彻执行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统筹我区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四)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

(五)贯彻落实上级制定的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

(六)贯彻落实国家、省、市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

(七)制定全区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实施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落实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

(九)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纳入本部门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单位共1个,为浔阳区医疗保障局。本部门2023年部门编制人数为22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4人,事业编制人数18人、实有人数29人,其中在职人数22人,退休人员7人。


第二部分  九江市浔阳区医疗保障局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九江市浔阳区医疗保障局收入预算总额为869.1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53.61万元;财政拨款收入595.1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16.92万元;其他收入4.3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30万元;上年结余269.7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32.39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九江市浔阳区医疗保障局支出预算总额为869.1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53.61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400.1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53.6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67.7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1.5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91万元;项目支出469.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00.00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0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5.3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09.70万元,资本性支出7.0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9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4.6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54.2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39.01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374.7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92.5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6.8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2.0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10.6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42.99万元;资本性支出7.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0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九江市浔阳区医疗保障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595.1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16.92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9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80.22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400.1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90.9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67.7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1.5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91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95.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6.00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0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1.0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40.00万元,资本性支出7.0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本部门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3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31.51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4.80万元,增长17.96%。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7.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7.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 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0辆。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无。

(九)城镇贫困人员政府兜底保障资金项目情况说明

1)项目概述:根据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九开发[2020]10号)文件精神,各县(市、区)在实行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商业补充保险 “四道保障线”的基础上,建立第五道保障线,确保贫困患者住院自付费用比例控制在10%。第五道保障线所需资金由各地财政兜底保障。

2)立项依据:根据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九开发[2020]10号)《九江市城镇贫困群众脱贫解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城镇困难群众解困脱困工作要点>的通知》(九城脱贫办字[2021]1号)文件。

3)实施主体:九江市浔阳区医疗保障局

4)实施方案:区医保局根据区民政局提供兜底人员名单,按照兜底政策文件规定给予兜底报销。

5)实施周期: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2023年预算安排45.00万元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九江市浔阳区医疗保障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0.00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0.00万元,比上年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接待0.00万元,比上年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用车运行0.00万元,比上年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用车购置0.00万元,比上年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第三部分  九江市浔阳区医疗保障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三)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2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反映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二)卫生健康支出-医疗救助-城乡医疗救助:反映财政用于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的支出。

(三)卫生健康支出-医疗保障管理事务-行政运行:反映医疗保障管理方面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 的基本支出。

(四)卫生健康支出-医疗保障管理事务-医疗保障经办事务:反映医保基金核算、精算、参保登记、权益记录、转移接续等医疗保障经办支出。

(五)卫生健康支出-医疗保障管理事务-其他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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