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财政资金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2022-03-11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2-57616

浔阳区医疗保障局2022年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2022-03-11 10:51浔阳区委区政府门户网站字号【

目  录

第一部分  浔阳区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浔阳区医疗保障局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浔阳区医疗保障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浔阳区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和标准,组织起草我区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工作的相关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贯彻执行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统筹我区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四)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

(五)贯彻落实上级制定的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

(六)贯彻落实国家、省、市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

(七)制定全区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实施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落实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

(九)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1、浔阳区医疗保障局(含区医疗保险事务中心)共有预算单位1个。

2、行政编制人数4人,事业编制人数18人,其中全部补助行政编制4人、事业编制18人,实有人数19人。退休人员7人。


第二部分  浔阳区医疗保障局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2年区医保局收入预算总额为415.52万元,较上年减少1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78.22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91%。上年结余37.3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9%。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2年浔阳区医保局支出预算总额415.52万元,较上年减少19%,其中按支出经济类别划分:基本支出209.21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50%,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82.1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总额25.7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31万元、资本性支出1万元;项目支出206.31万元;按支出功能类别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3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15.21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浔阳区财政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378.21万元,较上年减少26%,占支出预算总额的91%,具体支出情况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3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15.21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浔阳区医保局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浔阳区医保局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2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 209.21 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304.62万元,下降 59 %。主要原因:财政适情缩减机关运行经费预算。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 0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 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 1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1 辆,执法执勤用车 0 辆。

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0 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      无     。

(九)医疗保障项目情况说明

1.城镇贫困人员政府兜底保障资金项目

1)项目概述:根据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九开发[2020]10号)文件精神,各县(市、区)在实行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商业补充保险 “四道保障线”的基础上,建立第五道保障线,确保贫困患者住院自付费用比例控制在10%。第五道保障线所需资金由各地财政兜底保障。

2)立项依据:根据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九开发[2020]10号)《九江市城镇贫困群众脱贫解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城镇困难群众解困脱困工作要点>的通知》(九城脱贫办字[2021]1号)文件

3)实施主体:区医保局、民政局。

4)实施方案:区医保局根据区民政局提供兜底人员名单,按照兜底政策文件规定给予兜底报销。

5)实施周期:受理报销起30个工作日办理完毕。

6)年度预算安排:100万(据实拨付)

7)绩效目标和指标:按照实际发生量据实报销,完成当年贫困人员政府兜底资金保障工作。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区医疗保障局“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0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出国(境)项目支出。

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1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公务接待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公车维护费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公车购置支出。


第三部分  浔阳区医疗保障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填列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2022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1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科目专项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 (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费:是指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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