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财政资金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2020-06-29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1-235394

浔阳区医保局2020年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2020-06-29 14:15浔阳区委区政府门户网站字号【

目  录


第一部分  浔阳区医保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浔阳区医保局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浔阳区医保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浔阳区医保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浔阳区医疗保障局成立于2019年,为区政府直属工作部门,负责全区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离退休干部医疗的参保登记、待遇支付、医疗救助、基金监管等医疗保障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浔阳区医疗保障局(含区医疗保险局)共有预算单位1个,行政编制人数4人,事业编制人数9人,其中全部补助行政编制3人、事业编制17人,实有人数20人。退休人员7人。


第二部分  浔阳区医保局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0年区医保局收入预算总额为1386.8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70.15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98.8%。上年结余16.71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1.2%。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0年浔阳区医保局支出预算总额1386.86万元,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386.8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00%,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69.4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总额90.8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109.88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类别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3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386.55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0年浔阳区财政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370.1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99%,具体支出情况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3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386.55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浔阳区医保局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0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85.89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54.27万元,增长172%。主要原因:2019年区政府新组建医疗保障局,人员和工作职能增加,区医疗保险局年度财政预算合并至区医疗保障局。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 13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13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 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8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 1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1 辆,执法执勤用车  0 辆。

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0 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          无         。

(八)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0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 0个,涉及资金 0万元。

二、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区医保局“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0.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9万元,比上年减少0.1万元,主要原因是:压缩“三公”经费开支。


第三部分  浔阳区医保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填列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2020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19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2、支出科目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科目专项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 (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费:是指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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