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财政资金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2021-03-05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1-54797

浔阳区医疗保障局2021年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2021-03-05 11:35浔阳区委区政府门户网站字号【

浔阳区医疗保障局2021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浔阳区医保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浔阳区医保局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浔阳区医保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支出预算总表》

十、《财政拨款预算表》

十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二、《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浔阳区医保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浔阳区医疗保障局成立于2019年,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区医疗保障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全区医疗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局下辖医保事务中心,负责全区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离退休干部医疗的参保登记、待遇支付、医疗救助、基金监管等医疗保障经办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浔阳区医疗保障局(含区医疗保险局)共有预算单位1个,行政编制人数4人,事业编制人数9人,其中全部补助行政编制3人、事业编制17人,实有人数20人。退休人员7人。


第二部分  浔阳区医保局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1年区医保局收入预算总额为1731.09万元,较上年增加2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29.03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99.9%。上年结余2.06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0.1%。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浔阳区医保局支出预算总额1731.09万元,较上年增加25%,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731.09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00%,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75.0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总额231.4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224.6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类别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4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721.68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浔阳区财政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731.09万元,较上年增加25%,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00%,具体支出情况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4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721.68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浔阳区医保局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1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75.39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 10.5 万元,下降 12.22 %。主要原因:财政适情缩减机关运行经费预算。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 5.5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5.5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 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 1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1 辆,执法执勤用车 0 辆。

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0 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        无         。

(八)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 0 个,涉及资金 0 万元。

二、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区医疗保障局“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0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出国(境)项目支出。

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1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公务接待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公车维护费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公车购置支出。

第三部分  浔阳区医保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十二张表(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0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科目专项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 (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费:是指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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