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浔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许可撤销告知书(九江丰溢贸易有限公司和九江市鸿昊贸易有限公司)
九江丰溢贸易有限公司和九江市鸿昊贸易有限公司:
由本局立案调查的两公司涉嫌隐瞒未履行完债权债务取得营业执照注销一案,已调查终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暂行程序规定》的规定,现将本局拟作出撤销行政许可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处理内容告知如下:九江丰溢贸易有限公司于2019年8月28日注销,九江市鸿昊贸易有限公司于2018年12月5日注销,两公司在申请注销登记时,与九江市检验认证中心(原九江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房产转让合同未履行完毕。导致九江市检验认证中心追缴尾款无执行对象。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属于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市场主体注销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五十三条的规定。我局拟决定撤销九江丰溢贸易有限公司和九江市鸿昊贸易有限公司的注销登记,恢复原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暂行程序规定》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并可要求举行听证。
你(单位)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未行使陈述、申辩权,未要求举行听证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联系人:戴和来 联系电话:8230289
九江市浔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1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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