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意见反馈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2023-09-16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4-04897
【部门征集反馈】关于征求《九江市浔阳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的意见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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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单位 |
对征求意见稿提出的意见 |
采纳意见 |
理由 |
| 1 | 社会公众 | 未收到意见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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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区民政局 |
区民政局组织协调危险化学品事故生活必需品这项建议删除 |
采纳 |
职责不在区民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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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浔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成员单位职责中,我委职责应为:负责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医疗卫生救援和卫生防疫工作,组织实施紧急医学救援,协调市级卫生医疗机构提供技术支持。负责协调支援专家团队,开展事故伤病员救治和相关人员医疗卫生保障。协同交通部门及时、安全转运伤员。 |
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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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浔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该预案中的“6.7医疗卫生保障”条例。因我委与红十字会各为独立机构,故该条例职责应分列说明。建议改为: 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应制定相应的应急处置预案,并负责医疗卫生保障工作。协调市级医疗机构开展院前急救和相关后续治疗;红十字会应组织群众性救援组织和队伍配合专业医疗队伍,开展群众性救护工作。 |
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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