浔阳区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于10月30日在区人大常委会会议室举行。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刘爱琴,副主任钟国强、李献春、张经建、瞿畅、潘潾和委员共21人出席了会议。区政府副区长文建华,区法院院长柯为民,区检察院检察长吴义祥,区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和三名区八届人大代表应邀列席了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情况的报告、关于贯彻执行《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情况的报告、关于我区2006年财政决算的报告、关于2006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关于社会保险基金和企业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使用情况的汇报、关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情况的汇报以及关于发展社区卫生服务情况的汇报,会议审议通过了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我区2006年财政决算的决议,并分别通过了柯为民院长、吴义祥检察长提请的人事任免案和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占善明、刘晓燕、陈伟国、邵丹波和龚潇等五名代表辞去区八届人大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