浔阳区总工会2021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区总工会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区总工会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区总工会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支出预算总表》
十、《财政拨款预算表》
十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区总工会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区总工会属于全额拨款行政参公单位。其职责是:
1、维护职能:维护职工群众的经济效益和民主权益的职能。
2、建设职能:吸引和组织职工群众参加经济建设和改革,努力完成经济和社会发展任务和职能。
3、参与职能:发挥职工群众参政议政作用,代表和组织职工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的职能。
4、教育职能:帮助职工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文化素质的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人员编制数8人,其中行政在职人数:4人,事业在职人数:3人,参公在职人数:1人,退休人数:5人。
第二部分 区总工会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到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1年浔阳区总工会收入预算总额为551.9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了2.2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51.73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99.97%,较上年基本持平;上年结余收入0.19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0.03%,较上年减少99.16%。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浔阳区总工会支出预算总额为551.9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了2.22%,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551.92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00%,较上年增加了2.22%;项目支出0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0%,与上年持平。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44.22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98.60%;较上年增加了0.8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7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41% ,较上年减少了46.82%。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129.9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3.55%,较上年增加了68.89%;商品和服务支出413.5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74.93%,较上年增加了3.48%;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7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4%,较上年减少了80.88%;资本性支出0.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9% ,与上年持平。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区总工会财政拨款支出预算551.73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99.97%,较上年增加了6.63%,具体支出情况是: 一般公共服务544.03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 98.60%,较上年增加了5.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7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1.4%,较上年减少了46.82%;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1年区总工会公用经费为414.05,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了13.89万元,较上年增加了3.47%,其中办公费为0.3万元,印刷费0.1万元,手续费0.05,邮电费1万元,取暖费0.2万元,差旅费0.2万元,维修费0.1万元,会议费0.03万元,培训费0.03万元,劳务费0.1万元,委托业务费0.2万元,工会经费395.18万元,其他交通费0.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15.56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5万元。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区总工会预算安排0.5万元政府采购支出,主要原因,添置办公设备和办公用品等。其中:政府采购货物0.5万元,工程0元,服务0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零辆。
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零辆。
(八)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涉及资金15万元。
二、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区总工会“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0.19万元,与上年一致,无增减变化。其中:
公务接待费0.19万元,与上年一致,无增减变化。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为零万元,原因是参加车辆公改。
因公出国(境)为零万元,主要原因:没有出差支出。
第三部分 区总工会2021年部门预算表
十二张表(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决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决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五)上年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六)基本支出:填列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七)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在培训期间发生的师资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培训资料费、交通费等各类培训费用。
(八)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等各类公务接待费用。
(九)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十)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诉讼费、国内组织会员费、广告宣传费等。
(十一)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上述科目中未包括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二)办公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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