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区政法委财政预决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2019-11-26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0-600355

区委政法委2018年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2019-11-26 00:00浔阳区委区政府门户网站字号【

区委政法委2018年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区委政法委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委政法委部门2018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与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委政法委部门2018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七、关于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区委政法委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市委及区委、区政府有关政法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

(二)协调推动依法治区方略的实施,调查研究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向区委提出建议。

(三)掌握全区社会稳定动态,分析社会稳定形势,提出维护社会稳定的措施和对策,对一定时期内的政法工作作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

(四)检查政法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的情况,研究制定严肃执法,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具体措施。

(五)大力支持和严格监督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相互制约,督促、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

(六)组织推动政法战线的调查研究工作,加强政法干部队伍建设和政法各部门领导班子建设,通过协调、推动政法工作改革进一步加强政法工作。

(七)指导和检查全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督促各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措施和任务的落实。

(八)推进全区和谐平安建设,大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规范实有人口服务管理,防范和处置邪教组织,建立群防群治体系,推动各项综治维稳措施的落实。

(九)负责综治、维稳、反邪、国安宣传工作,总结、推广全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经验。

(十)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区委政法委与区综治办、区委维稳办、区委610办、区国安办合署办公,内设政法委办公室。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包括区委政法委本级和1个下属事业单位(浔阳区综治中心)。本部门2018年年末编制人数19人,其中行政编制16人,事业编制 3人;年末实有人数24人,其中在职人员20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4人。

部分委政法委部门2018年部门决算表

部分政法委部门2018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673.71万元,其中上年结转和结余228.73万元;本年收入合计444.98万元,较上年减少10.57万元,下降2.32%,主要原因是:减少综治中心建设经费,新增扫黑除恶工作经费等。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433.68万元,约  97%;上级其他补助收入11.3万元,约占3%。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总计673.71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408.57万元,较2017年减少82.43万元,减少16.79%,主要原因是:减少综治中心建设经费,同时厉行节约,缩减开支。年末结转和结余265.14万元,较2017年增长36.41万元,增长15.92%,主要原因是:开支减少,结余增加。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408.57万元,占10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487.66万元,决算数为381.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8%,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节省开支。

按功能分类科目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408.57万元,决算数为393.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3%。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487.66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310.84万元,较2017年增加105.18万元,增长33.84%,主要原因是:综治中心增加人员,工资普调、奖励金的增加导致。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45.90万元,较2017年增加12.8万元,增长27.89%,主要原因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经费支出。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2.22万元,较2017年减少109.29万元,下降491%,主要原因是:支出科目调整及2017年含有退休人员经费及退休病故人员抚恤金。

(四)资本性支出2.55万元,2017年减少82.13万元,下降3220%,主要原因是:2018年综治中心建设完成,资本性支出相应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5万元,决算数为0.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元,决算数为0元。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5万元,决算数为0.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与上年基本持平。主要原因是:八项规定后接待少。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元,决算数为0元。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导致。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48.45万元,较上年减少88.01万元,下降182%,主要原因是:综治中心建设完成,资本性支出减少。其中:办公费4.03万元,印刷费2.04万元,邮电费2.91万元,差旅费1.2万元,会议费0.19万元,培训费0.74万元,公务接待费0.5万元,劳务费1.1万元,委托业务费2万元,工会经费6.04万元,其他交通费12.2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2.95万元,资本性支出2.55万元。

七、关于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主要原因:固定资产更新减少。

八、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本单位国有资产情况概况截止201812月31日,单位资产合计451.54万元。其中:流动资351.29万元,占总资产的77.8%;固定资产100.25万元,占总资产的22.2%。本单位固定资产情况,截止201812月31日,固定资产总额100.25万元,其中通用设备82.07万元,占固定资产总额81.87%;专用设备0.6万元,占固定资产总额6%,家具类8.78万元,占固定资产总额8.76%,无形资产总额8.8万元,占固定资产总额8.79%。

九、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截止2018年本单位尚未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相关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决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决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五)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六)基本支出:填列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七)项目支出:填列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八)其他资本性支出:填列由各级非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其他交通费用:填列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出租车费用、公务交通补贴等。

(十一)公务用车购置:填列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费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十二)其他交通工具购置:填列单位除公务用车外的其他各类交通工具(如船舶、飞机)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以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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