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政法委2018年部门决算
区委政法委2018年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区委政法委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区委政法委部门2018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与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区委政法委部门2018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七、关于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区委政法委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市委及区委、区政府有关政法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
(二)协调推动依法治区方略的实施,调查研究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向区委提出建议。
(三)掌握全区社会稳定动态,分析社会稳定形势,提出维护社会稳定的措施和对策,对一定时期内的政法工作作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
(四)检查政法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的情况,研究制定严肃执法,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具体措施。
(五)大力支持和严格监督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相互制约,督促、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
(六)组织推动政法战线的调查研究工作,加强政法干部队伍建设和政法各部门领导班子建设,通过协调、推动政法工作改革进一步加强政法工作。
(七)指导和检查全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督促各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措施和任务的落实。
(八)推进全区和谐平安建设,大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规范实有人口服务管理,防范和处置邪教组织,建立群防群治体系,推动各项综治维稳措施的落实。
(九)负责综治、维稳、反邪、国安宣传工作,总结、推广全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经验。
(十)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区委政法委与区综治办、区委维稳办、区委610办、区国安办合署办公,内设政法委办公室。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包括区委政法委本级和1个下属事业单位(浔阳区综治中心)。本部门2018年年末编制人数19人,其中行政编制16人,事业编制 3人;年末实有人数24人,其中在职人员20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4人。
第二部分 区委政法委部门2018年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区委政法委部门2018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673.71万元,其中上年结转和结余228.73万元;本年收入合计444.98万元,较上年减少10.57万元,下降2.32%,主要原因是:减少综治中心建设经费,新增扫黑除恶工作经费等。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433.68万元,约占 97%;上级其他补助收入11.3万元,约占3%。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总计673.71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408.57万元,较2017年减少82.43万元,减少16.79%,主要原因是:减少综治中心建设经费,同时厉行节约,缩减开支。年末结转和结余265.14万元,较2017年增长36.41万元,增长15.92%,主要原因是:开支减少,结余增加。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408.57万元,占10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487.66万元,决算数为381.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8%,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节省开支。
按功能分类科目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408.57万元,决算数为393.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3%。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487.66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310.84万元,较2017年增加105.18万元,增长33.84%,主要原因是:综治中心增加人员,工资普调、奖励金的增加导致。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45.90万元,较2017年增加12.8万元,增长27.89%,主要原因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经费支出。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2.22万元,较2017年减少109.29万元,下降491%,主要原因是:支出科目调整及2017年含有退休人员经费及退休病故人员抚恤金。
(四)资本性支出2.55万元,较2017年减少82.13万元,下降3220%,主要原因是:2018年综治中心建设完成,资本性支出相应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5万元,决算数为0.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元,决算数为0元。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5万元,决算数为0.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与上年基本持平。主要原因是:八项规定后接待少。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元,决算数为0元。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导致。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48.45万元,较上年减少88.01万元,下降182%,主要原因是:综治中心建设完成,资本性支出减少。其中:办公费4.03万元,印刷费2.04万元,邮电费2.91万元,差旅费1.2万元,会议费0.19万元,培训费0.74万元,公务接待费0.5万元,劳务费1.1万元,委托业务费2万元,工会经费6.04万元,其他交通费12.2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2.95万元,资本性支出2.55万元。
七、关于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主要原因:固定资产更新减少。
八、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本单位国有资产情况概况截止2018年12月31日,单位资产合计451.54万元。其中:流动资351.29万元,占总资产的77.8%;固定资产100.25万元,占总资产的22.2%。本单位固定资产情况,截止2018年12月31日,固定资产总额100.25万元,其中通用设备82.07万元,占固定资产总额81.87%;专用设备0.6万元,占固定资产总额6%,家具类8.78万元,占固定资产总额8.76%,无形资产总额8.8万元,占固定资产总额8.79%。
九、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截止2018年本单位尚未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相关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决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决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五)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六)基本支出:填列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七)项目支出:填列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八)其他资本性支出:填列由各级非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其他交通费用:填列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出租车费用、公务交通补贴等。
(十一)公务用车购置:填列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费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十二)其他交通工具购置:填列单位除公务用车外的其他各类交通工具(如船舶、飞机)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以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首页
政务资讯
政务公开
政务服务
政府数据
政民互动
走进浔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