浔阳区委政法委2017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浔阳区委政法委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浔阳区委政法委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浔阳区委政法委2017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三、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支出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浔阳区委政法委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市委及区委、区政府有关政法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
(二)协调推动依法治区方略的实施,调查研究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向区委提出建议。
(三)掌握全区社会稳定动态,分析社会稳定形势,提出维护社会稳定的措施和对策,对一定时期内的政法工作作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
(四)检查政法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的情况,研究制定严肃执法,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具体措施。
(五)大力支持和严格监督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相互制约,督促、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
(六)组织推动政法战线的调查研究工作,加强政法干部队伍建设和政法各部门领导班子建设,通过协调、推动政法工作改革进一步加强政法工作。
(七)指导和检查全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督促各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措施和任务的落实。
(八)推进全区和谐平安建设,大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规范实有人口服务管理,防范和处置邪教组织,建立群防群治体系,推动各项综治维稳措施的落实。
(九)负责综治、维稳、反邪、国安宣传工作,总结、推广全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经验。
(十)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浔阳区委政法委共有预算单位1个,编制人数16人,其中行政编制16人;实有人数21人,其中:在职人数17人,退休人员4人。
第二部分 浔阳区委政法委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7年区委政法委收入预算总额为590.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长270.7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的增加,专项预算的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90.4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浔阳区委政法委支出预算总额为590.4万元,较上年预算支出增长270.78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590.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00%,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36.3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62.3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91.66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90.1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99%,较上年预算支出增长291.11万;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2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较上年预算支出减少20.33万。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136.3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3%,较上年预算支出增长34.31万;商品和服务支出362.3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61%,较上年预算支出增长199.66万;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91.6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5%,较上年预算支出增长61.61万。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7年浔阳区委政法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590.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00%,具体支出情况是: 一般公共服务590.14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26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1%。
(四)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
2017年浔阳区委政法委预算公用经费支出合计362.36万元,较上年预算支出增长122%,其中办公费3万元,印刷费2万元,邮电费5万元,差旅费2万元,会议费1万元,培训费1万元,公务用车5万元,公务接待费0.5万元,工会经费6万元,交通费9.1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28.73万元。人员经费支出预算228.04万元,较上年预算支出增长73%。
(五)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17年采购办公设备预算12万元。
二、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区委政法委“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55000元。其中:
接待费5000元,与上年相同;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50000元,与上年相同。
第三部分 浔阳区委政法委2017年部门预算表
第四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四)上年结转和结余: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二)行政运行: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四)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五)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六)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七)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八)三公经费支出: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以及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支出:为保证机关正常运行,而发生的商品和服务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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