浔阳区数字经济发展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浔阳区数字经济发展中心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浔阳区数字经济发展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浔阳区数字经济发展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浔阳区数字经济发展中心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组织、指导、推进区政府信息公开和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工作。
(二)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电子政务、信息化、智慧城市、数字政府、大数据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电子政务、信息化、智慧城市、数字政府、大数据发展建设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为起草电子政务、信息化、智慧城市、数字政府、大数据方面的区政府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提供服务。
(三)负责引导、推动大数据研究和应用工作;统筹推进大数据发展和管理,负责全区政务数据资源的整合、共享、融合和开放等相关工作;组织协调和推进全区社会经济各领域大数据开放应用。
(四)负责全区电子政务、信息化、数字政府、智慧城市建设的整体推进工作;协调区级重大信息化项目建设,组织编制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年度计划;对财政性资金投资的信息化项目,会同相关部门实施技术评审、项目监督、绩效评估和购买服务等工作。
(五)统筹全区电子政务数据和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设和管理;统筹全区政务信息网络、政务云和政务数据中心等信息化共性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管理;负责区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规划、建设管理。
(六)统筹协调全区电子政务外网、政务数据资源、重要跨部门政务信息系统等安全管理,推进大数据安全保障体系建设,负责电子政务外网信息安全应急管理工作。
(七)负责全区大数据和云计算产业发展的牵头推进工作,优化大数据和云计算产业布局和结构,协调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对策建议;配合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促进科研成果产业化,协调推动大数据方面产学研用结合,会同有关部门推进数字经济发展。
(八)负责电子政务、信息化、大数据领域对外交流合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信息化、大数据人才培养培训等工作;指导信息化、大数据领域行业协会、学会、研究院、联盟等机构工作。
(九)承担区智慧城市建设和大数据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国防动员委员会信息动员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浔阳区数字经济发展中心共有预算单位1个,人员编制数16人,其中实有人数7人,在职人数:5人,退休人数:2人。
第二部分 浔阳区数字经济发展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2年浔阳区数字经济发展中心预算总额为537.7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2.8%。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22.5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0.7%;上年结转收入15.16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2.8%,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59.2%;主要原因是:2022年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支出减少等。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2年浔阳区数字经济发展中心预算总额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22.56万元,上年结转15.1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2.8%;主要原因是:2022年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支出减少等。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分类:基本支出62.0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91.1%;项目支出475.7万元。
按功能分类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36.4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2.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8.1%。
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划分:基本支出56.7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91.4%。
包括工资福利支出46.8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0.6% ;商品和服务支出9.7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81.6%;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0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94.2%;
项目支出480.96万元,包括上年结转15.16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浔阳区数字经济发展中心财政拨款支出预算537.7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2.8%。具体支出情况:
基本支出56.7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91.4%。包括工资福利支出46.8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0.6% ;商品和服务支出9.7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81.6%;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0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94.2%;
项目支出480.96万元,包括上年结转15.16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2年浔阳区数字经济发展中心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2年浔阳区数字经济发展中心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2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9.78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568.71万元,下降98.3%。
其中办公费1.5万元,邮电费0.7万元,工会经费2.7万元,其他交通经费3.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58万元。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部门采购总额7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7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辆0辆,执法执勤用车辆0辆。
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无。
(九) 政务乡乡通通信、运维费项目情况说明
1. 政务乡乡通通信、运维费项目
1)项目概述:按照与联通公司签订的合同,每年支付通信费;
2)立项依据:按照合同和赣财建字[2012]304号文件支付相关费用;
3)实施主体:九江市浔阳区数字经济发展中心
4)实施方案:每年支付2万元给联通公司通信费、2.8万元保证网络运维;
5)实施周期:2022年度;
6)年度预算安排:4.8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做好面向乡镇、街道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工作,将省政务信息网延伸到乡镇、街道、采用“一网通”方式,统一解决各级政务管理部门面向乡镇、街道的联网需要,为完成该目标本单位设置了数量、质量、时效、社会效益、可持续影响、满意度指标(详见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浔阳区数字经济中心“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0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相等。
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上年相等。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上年相等。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相等。
第三部分 浔阳区数字经济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填列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2022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1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预算支出之外,财政预算专项安排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 (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费:是指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五)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六)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七)其他资本性支出:具体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大型修缮、信息网络购建、物资储备、其他资本性支出。区信息办主要是用于信息网络购建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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