浔阳区政府信息化工作办公室2020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区信息办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区信息办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区信息办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浔阳区信息办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区信息办属于全额拨款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其职责是:
1、组织、指导、监督区政府信息公开和区属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工作。
2、承担全区电子政务重大项目的运行、维护。
3、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信息化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电子政务工作的地方性规章,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电子政务规划与组织协调。
4、组织协调全区重大信息化建设工程项目,合理配置资源,防止重复建设。管理和协调信息化建设的相关事务。
5、组织、指导、监督区政府信息公开和区属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工作。
6、负责“中国浔阳”网站的管理和运行维护,指导各街道、各部门政务网站建设。
7、组织和指导电子政务宣传普及和教育培训工作,承担电子政务工作的应用、交流和合作。
8、承担区宽带网、政务专网的管理和维护,维护并确保区政府网络内各项设备的正常运转及各应用系统的正常运行,做好两网安全防范工作。
9、统一规范信息化建设的相关制度及操作规程,承担信息技术的推广应用。
10、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浔阳区信息办共有预算单位1个,人员编制数8人,其中实有人数7人,在职人数:7人,退休人数:1人。
第二部分 浔阳区信息办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0年区信息办收入预算总额为904.2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49.44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94%;上年结转收入54.82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6%。较上年预算安排的增加337%,主要原因是:2020年要支付机关办公智能化建设经费、办公系统政务云扩容项目经费尾款和行政服务中心弱电改造项目经费等费用。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0年浔阳区信息办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849.44万元,其中:按功能分类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49.3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09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划分:工资福利支出55.04万元,占预算支出总额的6.4%;商品和服务支出49.4万元,占预算支出总额的5.8%;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3.59万元,占预算支出总额的3%;其他资本性支出721.41万元,占预算支出总额的20%。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0年浔阳区信息办财政拨款支出预算849.44万元,具体支出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49.3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09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0年浔阳区信息办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0年浔阳区信息办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预算770.81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91%。其中办公费4万元;印刷费2万元,邮电费1万元,差旅费2万元,维修(护)费20万元,会议费1万元、培训费2万元,工会经费3.5万元,劳务费5万元,委托业务费1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9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4万元,办公设备购置5万元,大型修缮670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46.41万元。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区浔阳区信息办预算安排5万政府采购支出,主要用于电脑、照相器材、打印机等设备采购。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本部门无占用国有资产。
(八)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0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7个,涉及资金86.2万元。
二、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区信息办“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0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相等;
接待费0万元,与上年相等;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0万元,与上年相等。
第三部分 浔阳区信息办2020年部门预算表
八张表(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是指财政部门拨付相关部门的财政性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是指除财政拨款以外的各项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反映单位从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19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余资金。
2、支出科目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预算支出之外,财政预算专项安排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 (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费:是指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五)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六)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七)其他资本性支出:具体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大型修缮、信息网络购建、物资储备、其他资本性支出。区信息办主要是用于信息网络购建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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