浔阳区委组织部2022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浔阳区委组织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浔阳区委组织部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浔阳区委组织部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浔阳区委组织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全区各级党组织建设、干部队伍建设、人才队伍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的宏观管理和综合协调,制定或参与制定组织、干部、人事工作的政策规定和重要制度;研究制定科级领导班子建设的有关制度和措施,提出意见和建议;组织新时期党的建设的理论研究。
2、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全区科级领导干部的调配、任免、考核、退休、待遇落实、出国(境)审查等日常工作;负责军队营职以上转业干部的安置工作;负责全区党群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有关部门的干部管理;指导全区科级单位股级干部竞争上岗工作,办理任免审查和备案手续。
3、协助做好区党代会、人代会、政协会换届的组织工作,指导区级群团组织换届工作。
4、了解掌握全区干部队伍状况,抓好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做好选拔年轻干部、妇女干部、少数民族、党外干部工作。
5、负责全区干部监督工作的综合、协调和宏观指导,受理有关反映干部工作方面的举报和申诉;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承担向上级报告有关事项、审批备案和征求意见等工作,对选拔任用干部工作进行监督,及时向区委提出建议。
6、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干部教育的方针政策,制订全区干部教育工作规划,负责区委管理干部的培训、指导和协调,研究和制订有关干部教育工作措施;落实市委组织部等上级有关部门下达的调学计划。
7、负责党员和干部统计工作,做好区委管理干部的档案管理,对全区干部档案管理进行宏观指导。
8、负责指导全区党委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党群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民团体、群众团体机关和事业单位贯彻实施公务员法及配套政策法规的工作;承担上述单位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的日常登记审核工作。
9、负责贯彻落实中央、省、市人才工作方针政策,认真履行组织部门对人才工作的牵头抓总职责;及时了解和掌握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情况;牵头做好各类优秀人才的选拔引进、管理使用、推荐表彰和教育培养工作;负责审批干部职工在职继续教育奖励事项;负责全区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和社会工作人才等信息库建设的指导协调工作。
10、制定加强党的组织建设的措施,协调有关部门指导街道开展社区(村)党建工作,探索和研究实现街道社区(村)党组织政治领导核心地位的方式和途径,指导区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做好党员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指导机关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及候选人预备人选举结果的批复工作;负责抓好各类党员的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组织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建设,负责各种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的评选、推荐和表彰工作,抓好党支部建设。
11、负责全区组织工作和干部工作的督促检查,及时向区委和市委组织部反映重要情况,并提出相应的意见和建议。
12、加强全区党员电化教育工作,负责抓好基层党组织现代远程教育终端站点建设,指导制定全区党员电教工作的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
13、承办区委及市委组织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浔阳区委组织部编制数20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8人。实有人数为16人,其中行政在职8人,行政公勤在职2人,事业在职6人,退休人数1人。
第二部分 浔阳区委组织部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2年浔阳区委组织部收入预算总额为333.3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27.99万元,较上年减少38%,减少主要原因是人员预算安排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33.34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2年浔阳区委组织部支出预算总额为333.34万元,较上年减少127.99万元,减少38%,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93.3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58.00%,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50.6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2.6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04万元;项目支出140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9.9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1万元,资本性支出6.08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33.30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99.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0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01%。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163.61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49.09%;商品和服务支出152.60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45.78%;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1.0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3.31%;资本性支出6.0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82%。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浔阳区委组织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333.34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100%。具体支出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33.30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99.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0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01%。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163.61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的49.09%;商品和服务支出152.60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的45.78%;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1.04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的3.31%;资本性支出6.08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的1.82%。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2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42.68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106.11万元,下降71.31%。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部门政府采购总额6.0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6.08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
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无。
(九)人才发展基金(含人才公寓租赁费等)项目情况说明
人才发展基金(含人才公寓租赁费等)项目
1)项目概述:落实好《九江市人才新政30条》,结合浔阳区情实际,加快构建招引人才、培育人才、激励人才、用好人才、留住人才的支撑体系,最大限度激发和释放人才创新创造创业的活力,为浔阳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2)立项依据:《九江人才新政策30条》
3)实施主体:目标1:加大人才培训力度,举办培训班1-2期;
目标2:“双百双千”人才申报人数达到20人以上,高层次人才引进有突破;
目标3:根据《人才公寓使用管理办法》补贴房租、物业费等;
4)实施方案:1.举办人才培训班1-2次。2.“双百双千”人才申报人数大于20人。3.人才公寓房租补贴、物业费等成本。
5)实施周期:2022-2024
6)年度预算安排:50万
7)绩效目标和指标:1.加大人才培训力度,举办培训班1-2期;2."双百双千"人才申报人数达到20人以上,高层次人才引进有突破;3.根据《人才公寓使用管理办法》补贴房租、物业费等。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区委组织部“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0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无公车。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浔阳区委组织部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部门收入总表》

《部门支出总表》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本单位无“三公”经费支出)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各部门结合实际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是指各级财政部门拨付相关部门的财政性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是指除财政拨款以外的各项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反映单位从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1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预算支出外,财政预算专项安排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 (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费:是指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五)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六)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七)其他资本性支出:具体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大型修缮、物资储备、其他资本性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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