浔阳区委统战部2020年部门预算
浔阳区委统战部2020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浔阳区委统战部概况
一、 部门主要职责
二、 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浔阳区委统战部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三、2020年政府性基金情况说明
四、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五、2020年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六、2020年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七、2020年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浔阳区委统战部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浔阳区委统战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办公室。负责内外联系及综合协调工作。承担督查和信息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会务、信访、档案、财务、保密、综治、工会、离退休干部等综合性工作。组织开展统战系统信息化建设。
(二)业务一股(民主党派、党外干部、新的社会阶层股)。负责联系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反映意见建议。对坚持、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及民主党派工作进行调研并提出建议。贯彻落实党对民主党派工作的方针政策,协调做好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履行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参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协商职能的相关工作。协助区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加强自身建设;负责承办党外代表人士的政治安排和担任政府、司法机关等领导职务的党外人士的培养、选拔、考察、推荐等工作。做好党外代表人士和优秀年轻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负责联系和培养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了解思想状况,反映意见建议;协调指导有关单位和人民团体、统战团体、社会组织等开展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负责区委领导列名联系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工作。
(三)业务二股(非公有制经济、民族宗教、港澳台侨股)。参与制定、推动落实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开展非公有制经济领域统战工作调查研究,提出工作建议。联系、培养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开展思想政治工作,了解、反映意见建议,推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组织推动工商联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投身公益慈善事业,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投身光彩事业。联系区工商联。承担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的贯彻落实。开展民族、宗教工作调研并提出政策建议。联系少数民族、宗教界人士。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和举荐工作。协调处理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的重大问题。负责联系香港、澳门有关社团和海外有关侨团、归侨侨眷及代表人士,联系、培训新生代代表人士;按照分工联系台湾有关团体及人士,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台胞、台属工作。贯彻落实国家侨务工作方针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负责全区国内外侨情和侨务工作调查研究,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涉侨工作,统筹协调各民主党派、区工商联和统战系统相关团体的涉侨、外事管理工作和港澳台统战工作。统筹协调有关部门保护华侨和归侨侨眷在国内的合法权利和利益。承担管理侨务行政事务,承办需请区委、区政府领导会见重要海外代表人士的审核报批有关涉侨事项审核工作。负责组织开展涉侨宣传工作,联系海外华文媒体,开展文化交流、华文教育等工作。承担浔阳区海外联谊会的日常工作。
机关的党、团、工会、妇女组织按有关章程设置。
二、部门基本情况
浔阳区统战部共有预算单位1个,统战部本级,内设3个股室:办公室、业务一股、业务二股。编制人数 9人,其中机关行政编制5人,机关行政工勤编制4人。实有人数11人,在职在编人数 9人,借用2人,退休人数 5人。
第二部分 浔阳区委统战部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0年区委统战部收入预算总额为255.17万元,收入预算总额较上年增长91.5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3.11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79.6%,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增长78.28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民宗局和台办并入统战部,相关经费增加;财政拨款上年结转52.06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20.4%,财政拨款上年结转较上年增加21.34万元,主要原因是:民宗局和台办结转资金并入。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0年浔阳区委统战部支出预算总额为255.17万元,较上年预算支出增长91.52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255.17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00%,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07.07万元,较上年增加6.0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经费增加;商品和服务支出80.09万元,较上年增加20.87万元,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等增加;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0.01万元,较上年增加57.92万元,主要原因是:功能科目调整;其他资本性支出8万元,较上年增加6.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更换老化办公设备。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54.9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99.13%,较上年增加99.7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并入及专项事务经费增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22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87%,较上年减少8.21万元,主要原因是:资金在功能科目中调整。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107.07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41.96%,较上年预算支出增长6.0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经费增加;商品和服务支出80.09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31.39%,较上年预算支出增长20.87万元,主要原因是:商会增加,相关经费增加;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0.01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3.52%,较上年预算支出增加57.92万元,主要原因是:功能科目调整;其他资本性支出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3.13%,较上年预算支出增长6.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采购更换设备。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0年浔阳区委统战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03.11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79.6%,具体支出情况是: 一般公共服务202.89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99.89%;较上年预算支出增长86.49万元, 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增加,相关业务、专项经费增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22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0.11%,较上年预算支出减少8.21万元, 主要原因是:金额在功能科目中调整。
二、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区委统战部“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2.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1万元,与2019年因公出国(境)金额一致,主要原因是:计划赴港筹建在港浔阳籍乡亲社团;接待费1.3万元,比2019年接待费减少0.17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安排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0万元。
三、2020年政府性基金情况说明
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四、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0年浔阳区委统战部机关运行费预算69.82万元,比2019年预算支出增长10.6万元。其中办公费12万元,较上年预算支出增加1万元,主要原因是:安排商会经费使用;印刷费4万元,较上年预算支出增加2万元,主要原因是:营造营商环境宣传印刷品增加;邮电费2万元,较上年预算支出增加0.8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合并话费增加;交通费2万元,较上年预算支出减少2.05万元,主要原因是:压缩交通费开支;差旅费15万元,较上年预算支出增长9万元,主要原因是:继续成立外埠浔阳商会及成立后的后续工作;维修费1.7万元,较上年预算支出增加1.2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设备增多;会议费5万元,较上年预算支出增加3万元,主要原因是:外埠商会、台胞、非公会议;培训费4.5万元,较上年预算支出增加0.5万元,主要原因是:商会及党派培训;公务接待费1.3万元,较上年预算支出减少0..17万元,主要原因是:合理减少公务接待;工会费5万元,较上年预算支出增长1.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工会活动增多;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4.82万元,较上年预算支出增加4.8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委托业务费1.5万元,较上年预算支出增加0.5万元,主要原因是:实行会计委托业务;劳务费1万元,较上年预算支出减少1万元,主要原因是:压缩劳务费支出。
五、2020年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0年浔阳区委统战部预算预计采购41件,涉及金额共计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8万元,较上年预算支出增长6.7万元,主要原因是:各民主党派、知联会配置办公电脑、打印机、桌椅等设备。
六、2020年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8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0辆。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
七、2020年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2020年度实行绩效管理目标8个,涉及资金43万元。
第三部分 浔阳区委统战部2020年部门预算表
八张表(详见附表)
浔阳区委统战部部门预算表.xls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是指各级财政部门拨付相关部门的财政性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除财政拨款以外的各项收入。
(四)上级补助收入:反映单位从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五)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18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余资金。
2、支出科目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二)工资福利支出:反应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三)商品和服务支出:反应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资储备等资本性支出。
(四)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反应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五)“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费:是指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七)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八)设备购置:反应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用于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方面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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