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浔阳区委2017年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共青团浔阳区委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共青团浔阳区委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二)支出预算情况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六)政府采购情况
二、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共青团浔阳区委2017年部门预算表
一、2017年收支预算总表
二、2017年部门收入总表
三、2017年部门支出总表
四、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一部分 共青团浔阳区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负责内外联系与综合协调工作,负责机关文秘、团委、档案工作;负责机关财务与后勤管理工作;负责综合性会议的组织工作;负责调查研究和信息综合分析。
(二)负责研究、指导全区团的工作;围绕党的中心任务,指导和组织全区青少年广泛开展健康有益的思想教育、文化科技、社会实践等活动;制订团的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检查和总结。
(三)负责研究拟订共青团组织、干部和团员队伍的建设和措施;指导基层团的领导机关、基层组织、干部队伍和团员队伍建设,协助基层党委管理同级团委领导班子;规划指导组织团的干部教育和培训;负责统计各种团组织报表;指导全区团的宣传工作,负责团报、团刊订阅工作。
(四)负责研究、指导全区少先队工作;负责对全区少年儿童工作者的培训、管理和业务指导;负责指导我区学生开展社会实践、勤工俭学和创造发明、校园文化活动。
二、部门基本情况
共青团浔阳区委编制数3 人,实有人数3人,其中在职人数:3人。
第二部分 团区委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7年收入预算总额为34.7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9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65.93%,较上年减少18%; 上年结转(结余)11.83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34.07%。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共青团浔阳区委支出预算总额为34.73万元,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22.9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65.93%,包括基本工资:4.15万元,津贴补助:5.83万元,社会保障缴费:4.29万元,其他补助支出:1.19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9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65.9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29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14.27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41%;商品和服务支出7.4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1.4%;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19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3.4%。
计划用于政府采购资金1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支出。
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预算经费控制和压缩开支等,同时严格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办公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会议费大幅缩减。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7年共青团浔阳区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2.9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65.93%,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18.61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8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29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18.7%。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22.9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4.2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4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19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14.2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4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19万元。其中:基本工资4.15万元、行政单位统一津补贴支出5.83、养老保险支出4.2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1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7.44万元、办公费支出1.6万元、邮电费支出0.5万元、差旅费支出0.5万元、工会经费支出0.3万元、印刷费支出1万元、公务接待费0.36万元、交通费支出1万元、其他商品支出支出1.99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1万元、办公设备购置支出1万元。
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预算经费控制和压缩开支等,同时严格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办公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会议费大幅缩减。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17年共青团浔阳区委财政拨款运行经费预算34.73万元,比2016年减少6.18万元,主要原因是预算经费控制和压缩开支等,同时严格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办公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会议费大幅缩减。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共青团浔阳区委预算安排1万政府采购支出,主要用于计算机、打印机等设备采购。
二、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团区委“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2万元。其中接待费安排2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 指各级财政部门拨付相关部门的财政性的资金;
2、其他收入: 是指除财政拨款以外的各项收入;
3、上级补助收入:反映单位从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4、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16年全都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 包括当年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 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科普专项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 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 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 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 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费:指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 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 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5、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 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 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6、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第四部分 团区委2017年部门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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