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浔阳区委2016年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团委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团委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五、“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团委2016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支出决算明细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团委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团组织,是广大青年在实践中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学校,是中国共产党的助手和后备军。共青团浔阳区委成立于1980年,是在浔阳区委、区政府领导下的社会群众团体。团区委始终紧紧围绕区委和团市委工作部署,以“两个全体青年”为目标,不断加强团的自身建设,坚持创先争优,创新工作手段,改进工作作风,服务全区经济建设,服务青少年成长成才。团结带领全区青少年为建设“美丽、实力、文化、幸福”新浔阳而不懈努力奋斗。
单位地址:浔阳区市民服务中心小楼109
邮政编码:332000
联系电话:0792—8224769
电子邮箱:qutuanwei@163.com
(一)负责内外联系与综合协调工作,负责机关文秘、信访、档案工作;负责机关财务与后勤管理工作;负责综合性会议的组织工作;负责调查研究和信息综合分析。
(二)负责研究、指导全区团的工作;围绕党的中心任务,指导和组织全区青少年广泛开展健康有益的思想教育、文化科技、社会实践等活动;制订团的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检查和总结。
(三)负责研究拟订共青团组织、干部和团员队伍的建设和措施;指导基层团的领导机关、基层组织、干部队伍和团员队伍建设,协助基层党委管理同级团委领导班子;规划指导组织团的干部教育和培训;负责统计各种团组织报表;指导全区团的宣传工作,负责团报、团刊订阅工作。
(四)负责研究、指导全区少先队工作;负责对全区少年儿童工作者的培训、管理和业务指导;负责指导我区学生开展社会实践、勤工俭学和创造发明、校园文化活动。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浔阳区团委共有决算单位1个,编制人数3人,实有人数2人,其中:在职人数2人。
第二部分 团委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总计523276.3元,其中上年结转和结余128774.3元;本年收入合计394502元,较上年增长17.73%,主要原因是:个人工资、社会保障费及住房公积金增长。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375002元,占71.6%;上年结转128774.3元,占24.6%。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支出总计523276.3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405014.6元,较上年增长9.80%,主要原因是:一、个人工资、社会保障和住房公积金增长;二是响应政府文件精神,落实了各项奖励金;年末结转和结余118261.7元,较上年增长35.34%。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05014.6元,占77.39%。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16190.4万元,决算数为523276.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02%。
按经济分类科目分:工资福利支出164143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0336.6元,较上年减少17.31%;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70535元,较上年增长37.81%,主要原因是奖励金的增加。
四、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公用经费支出合计70336.6元,较上年减少6.27%。其中:办公费19898.7元,印刷费16697元,邮电费:5375.4元,差旅费:229.7元,公务接待费:1077元,交通费:2688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0323.4元,工会经费2347元。
五、“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0000元,决算数为3347元,完成预算的16.74%,决算数较上年下降67.5%。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0000元,决算数为3347元,完成预算的16.74%,决算数较上年下降67.5%。
六、关于政府采购情况
2016 年度共青团浔阳区委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000元,2016 年部门预算范围的金额10000元,占预算数的100%.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包括各项税收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转移性收入和其他收入。
财政拨款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拨付的财政资金,但国务院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其他收入是指行政单位按规定获得的,除拨入经费、预算外资金收入以外的各种收入,包括行政单位在业务活动中取得的不必上缴财政的零星杂项收入、有偿服务收入等。
上年结转(结余)是指在各级总预算年终决算时,总收入大于总支出而出现的收支差额,包括专项结转和净结余。
基本支出是指行政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
项目支出是行政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项安排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政府部门人员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招待费产生的消费。
机关运行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会议昆山、水电费、物业管理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第四部分 团委2016年部门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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