浔阳区老干部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汇总)
目 录
第一部分老干部局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老干部局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能
(一)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老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市、区委有关规定,研究制定加强全区老干部工作的目标、任务和措施,并组织贯彻落实。
(二)负责离休干部政治待遇的落实工作;指导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建立和完善离退休干部政治待遇的各项制度,并对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三)负责离休干部生活待遇的落实工作;对离休干部离休费、医药费保障机制及各项政策性补贴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协调离休干部保健、健康休养等工作;负责离休干部易地安置工作。
(四)及时掌握了解老干部的思想状况和要求;
(五)负责对生病住院的副处级以上离退休干部探望慰问;
(六)指导区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
二、单位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3个,包括:浔阳区老干部局本级、浔阳区关工委、浔阳区老年大学,其中浔阳区老年大学为我局下属非独立核算单位。
本部门2020年年末实有人数12人,其中在职人员6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6人;年末其他人员0人;年末学生人数0 人。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收入总计300.14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95.15万元,较2019年减少22.73万元,下降23.39%;本年收入合计204.99万元,较2019年减少33.24万元,下降13.35%,主要原因是:响应中央号召,厉行节约。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204.99万元,占87.48%;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25.66万元,占12.52%。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支出总计248.86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248.86万元,较2019年增加12.10万元,增长4.54%,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及调整;年末结转和结余51.28万元,较2019年减少43.87万元,下降46.11%,主要原因是:人员和支出增加。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248.86万元,占100%;项目支出 0万元,占 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24.08万元,决算数为224.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79.01万元,决算数为179.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人员和支出增加。
(二)社会保障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6.43万元,决算数为16.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按实际拨付。
(三)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年初预算数为28.64万元,决算数为28.64万元,完成预算1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95.44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155.02万元,较2019年增加24.34 万元,增长18.52%,主要原因是:人员及工资增加。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31.87万元,较2019年下降8.32万元,下降20.70%,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8.55万元,较2019年减少5.84万元,下降40.58%,主要原因是:上级专项资金。
(四)资本性支出0万元,较2019年减少2.23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无此项业务发生。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2019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 0万元,完成预算的0 %,决算数较2019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主要为: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2019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全年国内公务接待0批,累计接待0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累计接待0人次,主要为: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决算数较2019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全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2019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年末公务用车保有0辆。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1.87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32万元,下降20.70%,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等原因。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单位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10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本单位无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数量7个,涉及资金43.9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63.54%。春节走访经费主要用于春节前对全区离休干部和处级领导退休干部走访;涉老组织相关协会专项经费主要用于离退休老干部协会开展活动、考察调研、以及涉老组织的工作费开支等;特困企事业单位离休干部解困资金主要用于发放企业离休干部生活补贴、发放健康休养费以及其他开支等。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应当将2020年度区级部门决算项目绩效自评综述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进行公开。)
我单位项目绩效自评总体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春节走访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9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9万元,执行数为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组织老干部学习不少于9次,组织老干部活动不少于12次(全年一次组织全区老干部看浔阳变化),走访离退老干部96人次,走访慰问异地安置离休干部1次,组织老干部全面体检1次,帮扶困难离退休干部10人次。
(2)质量指标。老干部高龄补贴发放率100%,困难离退休干部帮扶率100%,离休异地安置走访率100%,离休干部各项生活待遇落到位率100%。
(3)时效指标。年节前老干部走访按时完成。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可持续影响指标。进一步深化了老同志正能量活动,进一步强化了离退休干部服务保障,进一步加强了老干部工作部门自身建设。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1)政治上关怀。邀请老同志代表列席党代会、人代会或举行重大活动。坚持每年向老同志通报本单位的工作情况,认真征求老同志意见,区政府每年的情况通报会也邀请部分老同志参加。
(2)经济上关心。全面落实了中央和省、市、区出台的一系列老干部生活待遇政策,“三个机制”运行平稳,财政支持资金到位。每年大的节日和重要时刻,坚持上门走访慰问老干部、坚持老同志生病住院探视,对离休干部和副处级以上退休干部组织一次健康检查。
(3)生活上关爱。疾情期间,我们在第一时间给全区老同志发《致全区广大离退休干部的倡议书》,先后两次为老同志送口罩3000余个,保障了老同志安全出行。及时传达区委、区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新指示、新举措、新知识,进一步增强退休老干部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4)以适应新时代发展要求为目标,切实加强老干部工作部门自身建设。使老干部局工作满意度达95%以上。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名词解释应以财务会计制度、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以及部门预算管理等规定为基本说明,可在此基础上结合部门实际情况适当细化。“三公”经费支出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口径必需予以说明。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是指各级财政部门拨付相关部门的财政性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是指除财政拨款以外的各项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反映单位从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19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科普专项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支出: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六)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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