浔阳区老干部局2019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浔阳区老干部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浔阳区老干部局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浔阳区老干部局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浔阳区老干部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区委、区政府的有关文件规定,本部门的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老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市、区委有关规定;负责离休干部政治待遇的落实工作;指导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指导区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的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浔阳区老干部局编制数7人,其中实有人数6人,在职人数:6人,停薪留职:0 人,退休人数5人。
第二部分 浔阳区老干部局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坚持以下原则:
1、坚持依法预算原则。部门预算的编制,以《预算法》为准则,以现行财政政策、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以及区委区政府相关文件为依据,不断建立健全财政支出制度体系,规范预算编制和安排,推进财政保障均等化。
2、坚持全面完整的原则。部门(单位)的各项收支要全面、完整地纳入部门预算,不得在预算之外留有任何收支项目。坚持预算内外资金、结余资金有机衔接,收支统一管理,统筹安排。
3、坚持零基预算原则。按照“人员经费按政策、公用经费按定额、项目支出按财力”的要求,从实际出发,按实编制部门预算。
一、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收入经费总合计:122.20万元
(1)预算内经费拨款收入合计:122.20万元,其中行政运行经费拨款(补助)收入:121.96万元 ,行政单位退休收入:0.24万元,上年结转:1.85万元
(2)上级补助专项资金收入合计:0元。
(3)非税收入合计:0 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19年支出预算总额为120.35万元,较上年增长1%。其中:
1、人员支出:
在职基本工资:14.55万元,津贴补助:17.27万 元,退休人员支出合计:4.47元,社会保障缴费:11.1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45万元,奖金31.10万元。
2、公用支出合计:5.73万元,
3、其他商品服务支出:27.6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9年浔阳区委老干部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22.20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00%,具体支出情况是: 一般公共服务102.57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83.94%;社会保障支出11.18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9.15%;住房保障支出8.45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6.91%。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19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33.33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5.26%。包括办公及印刷费3.83万元、水电费1万元、培训费0.2万元、劳务费0.4万元、委托业务费0.07万元、福利费0.03万元、其他交通费0.2万元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7.60万元。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部门政府采购总额 0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 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 0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 0 辆。
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0 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 无 。
(八)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 0个,涉及资金 0 万元。
二、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老干部局“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0万元。较上年减少100%。因公出国(境)及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人数、费用为零。
第三部分 浔阳区老干部局2019年部门预算表
八张表(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填列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2020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0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科普专项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 (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费:是指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五)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六)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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