浔阳区纪委监委2023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浔阳区纪委监委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浔阳区纪委监委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浔阳区纪委监委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浔阳区纪委监委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负责全区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省委、省纪委、市委、市纪委和区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区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二)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区委工作部门、区委批准设立的党组(党委),各街道党工委、纪检监察工委等党的组织和区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三)在区委领导下,配合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巡察工作,指导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
(四)负责全区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家监委、省委、省监委、市委、市监委和区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区管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五)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区管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六)负责组织协调全区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七)负责综合分析全区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组织协调起草、修订全区纪检监察工作制度规定及规范性文件,对有关机关、部门起草的规范性文件草案提出意见。
(八)负责组织协调全区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九)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区纪委区监委派驻(出)机构、街道纪检监察工委、区管企事业单位和学校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
(十)完成市纪委市监委和区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个,包括:机关本级。
区纪委区监委机关设下列内设机构共12个,派驻机构6个。
本部门目前编制人数76人,其中行政编制70人,事业编制3人,工勤编制3人;纳入预算实有人数76人,其中在职人员65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11人。
第二部分 浔阳区纪委监委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中国共产党九江市浔阳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收入预算总额为1459.7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28.82万元;财政拨款收入1436.1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64.25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59.01万元;上年结转(结余)23.5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3.58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中国共产党九江市浔阳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支出预算总额为1459.7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28.82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350.6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48.7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105.7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25.2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67万元,资本性支出18.00万元;项目支出109.0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9.93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00.10万元,基本建设支出5.00万元,资本性支出3.98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36.0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05.7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6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3.08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1105.7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83.5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25.3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2.7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6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08万元;基本建设支出5.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00万元;资本性支出21.9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8.02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中国共产党九江市浔阳区纪律检查委员会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1436.1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64.25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12.5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67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350.6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48.7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105.7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25.2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67万元,资本性支出18.00万元。项目支出85.5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5.50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85.5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本部门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3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243.24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35.87万元,下降12.85%。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15万元,其中: 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 部门共有车辆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无。
(九)巡察专项工作经费项目情况说明
1)项目概述
推动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提升巡察质效,有效推进巡察全覆盖、有序推进巡察基础性工作、巡察信息化建设,配合市委提级交叉巡察,助推全区经济良性发展、党风政风社风持续向善向好、政治生态风清气正。
2)立项依据
①浔巡发〔2022〕12号 印发《十一届区委第二轮巡察工作方案》
②浔巡发〔2022〕31号 印发《十一届区委第三轮巡察工作方案》
3)实施主体
浔阳区纪委监委
4)实施方案
巡察准备、进驻巡察、巡察汇报、巡察反馈。
5)实施周期
3年
6)年度预算安排
18万元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中国共产党九江市浔阳区纪律检查委员会"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7.44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0.00万元,比上年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接待1.10万元,比上年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用车运行6.34万元,比上年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用车购置0.00万元,比上年减少6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公车购置计划。
第三部分 浔阳区纪委监委2023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三)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2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二)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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