浔阳区楼宇经济发展服务中心 2022年部门预算
浔阳区楼宇经济发展服务中心
2022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浔阳区楼宇经济发展服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浔阳区楼宇经济发展服务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浔阳区楼宇经济发展服务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九江市浔阳区楼宇经济发展服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负责参与全区楼宇经济领域政策的起草和决策的贯彻落实。
(二)拟订全区楼宇领域工作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三)负责制定全区楼宇经济发展奖励办法及兑现工作。
(四)负责浔阳区重点商务楼宇统计数据整理、研究、汇报工作。
(五)负责楼宇经济招商引资等工作。包括负责客商来往对接、洽谈工作;提供楼宇经济投资政策咨询和协调服务等工作;负责楼宇经济招商活动的对外宣传、组织协调、签约项目的汇总、调度和推进跟踪服务;熟悉并掌握国家及省市楼宇经济招商引资工作各项政策制度,并适时提供我区关于楼宇经济的招商引资建议。
(六)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浔阳区楼宇经济发展服务中心预算单位1个
三、部门基本情况
浔阳区楼宇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全部补助事业编制人数11人,实有在职人数13人,在校学生数0人。
第二部分 九江市浔阳区楼宇经济发展服务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2年浔阳区楼宇经济发展服务中心收入预算总额为341.0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26.66万元,较上年增长59.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20.0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09.15万元,较上年增长51.8%;上年结转20.96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6.15%,较上年预算总额增加49.30%。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2年浔阳区楼宇经济发展服务中心支出预算总额为341.05万元,较上年增加49.30%,主要原因为项目支出(增加楼宇惠企政策专项奖励经费)。其中: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基本支出131.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79.04万元,较上年减少37.5%,占支出预算总额的38.7%(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15.1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33.75%;商品和服务支出16.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4.95%);项目支出209.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95.1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55.2%(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0.87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3.2%;资本性支出87.2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5.6%;对企业补助90.00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6.4%)。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商贸事务320.09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00.00%,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05.7万元,较上年增加49.30%,主要原因为项目支出(增加楼宇惠企政策专项奖励经费)。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浔阳区楼宇经济发展服务中心财政拨款支出预算320.09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93.85%,较上年预算总额增加49.30%。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的情况。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2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16.85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 22.27万元,减少 56.9 %。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 0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 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 0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 0 辆。
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0 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 无 。
九)浔阳区楼宇经济发展服务中心项目情况说明
1. 楼宇经济发展专项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尽职履责、紧扣本职工作,专心服务楼宇经济发展,主动出击,精准完成好总部经济产业链工作,做好保障楼宇经济惠企政策的实施工作。
2)立项依据:按2021年预算测算,2022年需楼宇工作经费10.87万(其中:办公费1万,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9.87万)
3)实施主体:九江市浔阳区楼宇经济发展服务中心
4)实施方案:负责参与全区楼宇经济领域的平台建设,责参与全区楼宇经济领域政策的起草和决策的贯彻落实,负责制定全区楼宇经济发展奖励办法及兑现工作,负责浔阳区重点商务楼宇统计数据整理、研究、汇报工作,负责楼宇经济招商引资等工作。包括负责客商来往对接、洽谈工作;提供楼宇经济投资政策咨询和协调服务等工作;负责楼宇经济招商活动的对外宣传、组织协调、签约项目的汇总、调度和推进跟踪服务;熟悉并掌握国家及省市楼宇经济招商引资工作各项政策制度,并适时提供我区关于楼宇经济的招商引资建议。
5)实施周期:一年
6)年度预算安排:10.87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浔阳区楼宇经济发展服务中心“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0.49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出国计划。
公务接待费0.49万元,比上年减少0.13万元,主要原因是:因为厉行节约,压缩开支。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购车计划。
第三部分 浔阳区楼宇经济发展服务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各部门结合实际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填列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2022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1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科普专项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费:是指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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