浔阳区经济服务中心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浔阳区经济服务中心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浔阳区经济服务中心概况
1 :部门主要职能
2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浔阳区经济服务中心部门决算说明
1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3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4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5 :“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6 :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7: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8:重点绩效评价结果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9:名词解释
第三部分:浔阳区经济服务中心部门决算表
1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 :收入决算表
3 :支出决算表
4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9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一部分 经济服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浔阳区经济服务中心是经区编委会研究,区委常委会同意,并经市委编办审批,根据九编办字【2012】264号文设立的区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区楼宇经济的统计、调研以及制定发展和奖励政策;提供全区商务楼宇的规划、招商、注册、税收和管理等一条龙服务;协调各相关职能部门,整合各方资源优势,为落户我区的总部企业提供相关配套支持及较为完善的公共服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包括:浔阳区经济服务中心。事业编制12人,事业编制实有在职人数9人。
第二部分 经济服务中心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6,612,465.42元,较上年增加44.6%;其中上年结转和结余2,092,551.96元;本年收入合计4,519,913.46元。增加原因为:转付792租金给烟草公司,按文件代发扶持企业奖励,人员增加等。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3,152,561.2元,占70%;其他收入1,367,352.26元,占3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支出总计6,612,465.42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4,529,436.71元,较上年增加82%;年末结转和结余2,083,028.71元,较上年减少0.4%。支出增加原因为:转付792租金给烟草公司,按文件代发扶持企业奖励,人员增加以及搬办公室等。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人员经费支出714,045.84元,占 15.76%;日常公用经费支出2,261,163.82,占49.92%;项目支出0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18.610元,决算数为3,152,561.2元。
按功能分类科目分: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决算数为2,575,209.66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决算数为400,000元。
按经济分类科目分:工资福利支出630,083.84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5,220.82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83,962元,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2,150,000元,其他资本性支出25,943元。
四、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共计2,975,209.66元,比2015年增加1,227,849.37元,增长20%。主要原因是:2017年办公地址搬迁,新增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以及服务业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五、“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7,000元,决算数为30,655.61元,完成预算的54.25%,决算数较上年下降26.92%,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元。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9000元,决算数为3616元,完成预算的9.3%,决算数较上年下降86.8%.下降原因为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减少不必要的开支。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为28000元,决算数为27039.61元,完成预算的96%,决算数较上年增加85%,增加原因为处理车辆积压问题,购买保险等。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浔阳区经济服务中心政府采购办公设备共支出25943元,发生原因是办公室搬入新浔阳区政府大楼。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一辆,为一般公务用车。单位无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及专用设备。
八、重点绩效评价结果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我中心没有涉及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
九、名词解释
1、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财政部门拨付相关部门的财政性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是指除财政拨款以外的各项收入。
(三)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16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余资金。
2、支出科目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科普专项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费:是指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第三部分 经济服务中心2017年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浔阳区经济服务中心.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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