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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类别: 区法院财政预决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2021-03-05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2-199545

浔阳区人民法院2021年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2021-03-05 17:50浔阳区委区政府门户网站字号【

目  录

第一部分  浔阳区人民法院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浔阳区人民法院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浔阳区人民法院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支出预算总表》

十、《财政拨款预算表》

 十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二、《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浔阳区人民法院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浔阳区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在中共浔阳区委的领导下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接受浔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监督,对其负责并报告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依法审判由基层人民法院审判的一审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和上级人民法院交由审判的案件。

(二)依法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当事人提出的申诉、申请再审案件。

(三)依法执行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和委托执行的案件以及国家行政机关依法申请执行的案件。

(四)调查研究审判工作中适用法律、执行政策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意见和司法建议,开展司法统计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五)负责本院干警的政治思想、教育培训、队伍建设工作及干部、人事、编制管理工作。

(六)负责财务管理、物质装备等各项司法行政工作。

(七)开展法制宣传、法纪监察和其他行政综合型工作。

(八)承办其他应由基层人民法院负责的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即:九江市浔阳区人民法院。根据上述职责,我院内设9个职能机构:综合办公室、政治部、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刑事审判庭(少年审判庭)、民事审判庭、行政审判庭(环境资源审判庭)、审管办(研究室)、执行局、司法警察大队。派出法庭4个:城西法庭、白水湖法庭、官牌夹法庭、东郊法庭。编制人数95人,其中行政编制87人、全额补助事业编制8人;实有人数137人,其中:行政人员85人、全部补助事业人员5人,退休人员47人。

第二部分  浔阳区人民法院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1年部门收入预算总额为4030.8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含非税收入)2931.44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72.73%,较上年增长99%;上级补助收入(政法转移支付资金)275.5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6.84%,较上年下降10.26%;上年结转823.88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20.43%,较上年下降58.17%。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区法院支出预算总额为4030.82万元,较上年增加284.51万元,增长7.59%。其中:

按资金性质分类:财政拨款支出(含非税收入)2931.44万元,占支出总额的72.73%,较上年1469.78万元减少1461.66万元,增长99%;上级补助收入支出275.5万元,占支出总额的6.84%,较上年307万减少31.5万元,下降10.26%;上年结转823.88万元,占支出总额的20.43%,较上年1969.53万元减少1145.65万元,下降58.17%。

按支出功能科目:公共安全支出3957.04万元,较上年3743.81万增加213.23万元,增长5.7%,占支出总额的9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3.78万元,较上年2.5万增加71.28万元,增长285.12%;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

按支出经济分类:工资福利支出2199.8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55%,较上年1568.32万增加631.53万元,增长40.26%,增长原因为科目调整;商品和服务支出909.7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2%,较上年961.96万减少52.21万元,下降5.4%;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3.7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较上年723.5万减少649.72万元,下降89.8%,下降原因为科目调整;其它资本性支出847.4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1%,较上年492.53万增加354.91万元,增长72.05%,增长原因为东郊法庭新建。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931.4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72.73%,较上年增加1461.66万元,增长99%。

公共安全支出2857.66万元,较上年下降23.67%;

社会保障和就业拨款73.78万元,较上年增长285.12%。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1年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1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909.75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52.21万元,下降5.4%,减少原因:厉行节约。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847.4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01.6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545.8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34辆(其中13台公车因车改已上交机关事务局,3台报废,暂未办理国有资产减少手续),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8辆。

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3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0。

(八)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

二、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区法院“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142.3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公务接待费3.3万元,比上年减少0.1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9万元,比上年减少1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公务用车购置费90万元,比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更换老旧车辆。

第三部分  浔阳区人民法院2021年部门预算表

十张表(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0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基本支出:基本支出预算是部门支出预算的组成部分,是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二)项目支出:项目支出是行政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项安排的支出。

(三)公共安全支出: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五)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六)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但军事方面的耐用消费品和设备的购置费、军事性建设费以及军事建筑物的购置费等均在本科目反映)。

(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对部门预算中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明细到项级),结合部门实际,参照《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规范说明进行解释。

(八)“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包括公务用车购置费用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前者反映单位按照规定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后者反映单位按照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2021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xlsx

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xlsx

浔阳区人民法院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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