浔阳区人民法院2019年部门决算
浔阳区人民法院2019年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浔阳区人民法院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浔阳区人民法院2019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浔阳区人民法院2019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浔阳区人民法院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浔阳区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在中共浔阳区委的领导下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接受浔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监督,对其负责并报告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依法审判由基层人民法院审判的一审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和上级人民法院交由审判的案件。
(二)依法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当事人提出的申诉、申请再审案件。
(三)依法执行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和委托执行的案件以及国家行政机关依法申请执行的案件。
(四)调查研究审判工作中适用法律、执行政策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意见和司法建议,开展司法统计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五)负责本院干警的政治思想、教育培训、队伍建设工作及干部、人事、编制管理工作。
(六)负责财务管理、物质装备等各项司法行政工作。
(七)开展法制宣传、法纪监察和其他行政综合型工作。
(八)承办其他应由基层人民法院负责的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浔阳区人民法院共有预算单位1个,编制人数96人,其中行政编制88人、全额补助事业编制8人;实有人数137人,其中:行政人员83人、全部补助事业人员5人,退休人员49人。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浔阳区人民法院2019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总计5502.45万元,其中上年结转和结余1954.41万元,较上年增加13.6%。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3509.17万元,占99%;其他收入38.86万元,占1%。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3532.92万元,较2018年增加443.76万元,增长14.9%,年末结转和结余1969.53万元,较2018年增加102.65万元,增加5%。主要原因:普调工资、员额法官工资套改等人员经费支出增大,案件数量增加使办案经费增加。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2980.88万元,占支出84%;项目支出552.04万元,占支出16%。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817.48万元,决算数为2976.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7.97%。其中: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815.04万元,决算数为2969.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8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44万元,决算数为8.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63%。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工资福利支出1425.59万元,较上年增长11.93%,主要原因是:正常工资晋级晋档、员额法官工资套改;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896.31万元,较上年增长9.6%,主要原因是:案件数量大幅增加,导致办公经费增长;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931.01万元,较上年增长58.42%,主要原因:补发2017年绩效;
(四)、资本性支出280万元,较上年增长6.06%,主要原因是:案件数量大幅增加,导致办公设备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总额91.02万元,较年初预算数71.68万元增加26.98%,较2018年增加59.33,增加187%,主要原因:购置新囚车等。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79.0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66.98万元增加18%,较上年26.99万元增加192.99%,公车购置数1台,公车保有量35台,增加主要原因是购置新囚车;
(2)公务接待费3.44万元 ,较年初预算数4.7万元减少26.8%,较上年4.7万元减少26.8%,接待批次26次,272人,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厉行节约;
(3)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8.5万元,公务出国团组数1组,人次1人,主要原因:省高院组织基层法院院长出国学习。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82.04万元,较2018减少36.94%,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8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8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账面共有车辆35辆,其中14辆已参加车改,并移交至公车平台;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院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我部门2019年度项目支出系以前年度项目经费,当时上级指标文未有统一要求做绩效,下一年度将对此项工作做绩效。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财政部门拨付相关部门的财政性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是指除财政拨款以外的各项收入。
(三)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19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余资金。
2、支出科目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科普专项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费:是指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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