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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类别: 区法院财政预决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2016-12-02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0-600468

区人民法院2016年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2016-12-02 00:00浔阳区委区政府门户网站字号【

浔阳区人民法院2016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浔阳区人民法院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浔阳区人民法院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浔阳区人民法院2016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一部分  浔阳区人民法院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浔阳区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在中共浔阳区委的领导下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接受浔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监督,对其负责并报告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依法审判由基层人民法院审判的一审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和上级人民法院交由审判的案件。

  (二)依法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当事人提出的申诉、申请再审案件。

    (三)依法执行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和委托执行的案件以及国家行政机关依法申请执行的案件。

  (四)调查研究审判工作中适用法律、执行政策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意见和司法建议,开展司法统计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五)负责本院干警的政治思想、教育培训、队伍建设工作及干部、人事、编制管理工作。

  (六)负责财务管理、物质装备等各项司法行政工作。

    (七)开展法制宣传、法纪监察和其他行政综合型工作。

  (八)承办其他应由基层人民法院负责的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浔阳区人民法院共有预算单位1个,编制人数97人,其中行政编制89人、全额补助事业编制8人;实有人数92人,其中:在职人数92人,包括行政人员85人、全部补助事业人员7人,退休人员42人。

第二部分 浔阳区人民法院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6年区人民法院收入预算总额为1695.0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81.06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14万元,上年结转908.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长944万元,其中本年财政拨款收入增加408万元,上年结余增加536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16年浔阳区人民法院支出预算总额为2603.46万元,较上年预算支出增长944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2603.46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685.5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00.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87.24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230万元,较上年预算支出增长944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42.5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0.95万元,较上年预算支出增长944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685.5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00.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87.24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230万元,较上年预算支出增长944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6年浔阳区人民法院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581.06万元,具体支出情况是: 一般公共服务1380.1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0.95万元,较上年预算支出增长294.25万元。

二、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6年区人民法院“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41.54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公务接待费25.78万元,与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15.76万元,与上年持平;

第三部分  浔阳区人民法院2016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浔阳区人民法院2016年部门预算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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