浔阳区城东工业基地管委会办公室2022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浔阳区城东工业基地管委会办公室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浔阳区城东工业基地管委会办公室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浔阳区城东工业基地管委会办公室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工业经济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拟定促进工业园区工业经济持续、协调、科学发展的规范性文件,研究拟定工业园中长期工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报区委、区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提出工业园区建设环境创优建议,协助抓好各项优惠政策的落实。
(三)负责工业园区拆迁和土地面积的核定工作,搞好征地报批及土地红线划定工作。
(四)协助搞好工业园区内企业的产前、产中和产后的服务,帮助客商解决项目建设中的相关问题。
(五)负责做好园区内的“七通一平”工作,做好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预算、决算、质量验审和资金拨付工作。
(六)负责工业园区内建设项目的资料收集、整理、报审和管理工作,掌握企业生产的运行情况,编制上报会计、统计报表。
(七)根据批准的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依法进行园区内土地的开发和利用工作。
(八)负责工业园区企业的安全生产教育和管理工作。
(九)负责园区的工程、绿化等基础设施建设。
(十)负责园区的物业管理,确保入园企业用电、用水、卫生保洁及职工生活配套需求。
(十一)负责园区的招商引资和产业规划等工作。
(十二)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1、纳入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浔阳区城东工业基地管委会办公室为区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内设3个职能股室,分别为综合股、规划工程股、招商服务股。
2、纳入本部门2022年部门编制人数11人、实有人数11人,退休人数1人。
第二部分 浔阳区城东工业基地管委会办公室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2年浔阳区城东工业基地管委会办公室收入预算总额为240.08万元,较上年收入预算减少48.2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9.85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22万元,比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23.98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2年浔阳区城东工业基地管委会办公室支出预算总额为240.08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08.8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45.34%,包括工资福利支出95.85万,商品和服务支出12.9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04万;项目支出131.22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54.66%,包括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131.22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行政运行240.03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99.98%;行政单位离退休0.0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0.02%。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95.8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39.92%;商品和服务支出144.1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60.06%;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0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0.02%。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浔阳区城东工业基地管委会办公室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为239.85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48.26%。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04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0.02%;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239.81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99.98%。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本单位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2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 12.96 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 36.71 万元,下降 73.9 %。
其中办公费2万元,印刷费0.5万元,水费0.36万元,电费0.9万元,邮电费0.5万元,取暖费0.24万元,差旅费2万元,培训费0.3万元,公务接待费0.9万元,劳务费0.9万元,工会经费1万元,福利费0.5万元,其他交通费0.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36万元。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 26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26 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 0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 0 辆。
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0 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 0 。
(九)城东工业基地管委会办公室项目情况说明
1.园区在线监控平台维护费
1)项目概述:根据国家、省市环保要求,园区安装在线监控项目,对园区内污水、大气、固废、安全等方面,进行在线监控。
2)立项依据:(一)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更加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中央、国务院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明确提出实施达标计划,为此,环保部印发了《关于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的通知》(环环监〔2016〕172 号),要求规范和加强在线监控的运行和管理,企业应依法依规安装和运行污染源在线监控设备,并与省级、地市级污染源在线监控管系统联网,对污染物排放进行实时监控。(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省委、省政府领导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多次作出批示。为切实解决园区环境问题,省政府印发了《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工业园区污染防治工作的意见》(赣府厅发〔2016〕6号),明确要求园区应在 2017 年底前建立集企业污染源监控以及园区环境质量监控于一体的数字化在线监控平台,并与所在地环保部门联网。以化工类行业为主的园区应在园区内、园区边界、距离园区最近的环境敏感目标处,建设恶臭电子鼻在线监控、激光扫描等设施,建成智能化实时大气污染预防预警平台,防范恶臭扰民。应省市环保相关文件要求,园区办提出安装在线监控项目。
3)实施主体:城东工业基地管委会办公室
4)实施方案:主要技术参数与规格要求,视频监控管理、污水在线监控数据基础模块、废气在线监控模块、预警功能等。以及相关监控中心及机房配套工程设备,web 服务器、DB 服务器、视频综合管理一体机、COD 在线分析仪、氨氮在线分析仪、总磷在线分析仪、SS 在线析仪、PH 在线分析仪、流量计、BOD 在线分析仪、数据采集器等相关设备。
5)实施周期:一年
6)年度预算安排:26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目标 1:保障园区环境质量在线监控系统正常运行。
目标 2:保障水质自动监控系统正常运行。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区城东工业基地管委会办公室“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0.9万元。其中:
2022年区城东工业基地管委会办公室“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0.9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持平。
公务接待费0.9万元,比上年增(减)1.1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减少。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持平。
第三部分 浔阳区城东工业基地管委会办公室2022年部门预算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各部门结合实际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1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基本工资:反应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
(二) 机关运行费:是指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三)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在培训期间发生的师资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培训资料费、交通费等各类培训费用。
(四)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五)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六)其他社会保障费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失业、工伤、生育、大病统筹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七)住房公积金:反映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八)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九)“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科普专项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等各类公务接待费用。
(十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十三)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诉讼费、国内组织会员费、广告宣传费等。
(十四)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上述科目中未包括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五)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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