浔阳区机关事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浔阳区机关事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浔阳区机关事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浔阳区机关事务中心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九江市浔阳区机关事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根据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关于机关事务工作的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区党委、政府部门事务管理工作。
(二)负责区市民服务中心大院的安全保卫、消防、保洁、水电服务等工作。
(三)负责区市民服务中心大院内区直机关办公用房的调配与管理。
(四)负责全区公共机构节约能源管理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公共机构能源消耗定额标准,负责全区公共机构节能考核工作。
(五)负责全区公务用车编制管理、车辆更新、监督运行等工作。
(六)负责全区公务用车服务平台的运营管理与服务工作。
(七)协助做好区四套班子召开的全区性会议的后勤服务工作。
(八)负责做好区委、区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浔阳区机关事务中心共有预算单位1个,编制人数15人,其中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编制7人、行政工勤8人;实有人数11人、在职人数11人,其中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编制5人、行政工勤6人;退休人员14人。
第二部分 九江市浔阳区机关事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九江市浔阳区机关事务中心收入预算总额为1084.1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7.42万元;财政拨款收入1084.1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7.42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九江市浔阳区机关事务中心支出预算总额为1084.1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7.42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237.9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02.0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15.4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0.2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23万元,资本性支出1.00万元;项目支出846.2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77.60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99.8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46.37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54.9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1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2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8.60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415.3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93.3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66.6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7.9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2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60万元;资本性支出1.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61.5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九江市浔阳区机关事务中心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1084.1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7.42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54.9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23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237.9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02.0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15.4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0.2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23万元,资本性支出1.00万元。项目支出846.2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4.6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99.8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46.37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本部门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3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20.28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0.5万元,增长2.53%。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政府采购总额404.02万元,其中: 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5.6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38.33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 部门共有车辆38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38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无。
(九)大院水电费项目情况说明
(1)项目概述
根据部门职能和工作安排,我中心负责市民服务中心所有办公单位水电费缴纳。具体包括大院公共区域照明用电、主楼办公用水电、保安楼办公用水电、信访楼办公用水电、商务局楼办公用水电、常委楼办公用水电、食堂保障用水电等。我中心负责及时缴纳水电费用,保障用水用电稳定可靠。
(2)立项依据
《九江市浔阳区机关事务中心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第三条“区机关事务中心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机关事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机关事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第二款“...(二)负责区市民服务中心大院的安全保卫、消防、保洁、水电服务等工作。...”。
(3)实施主体
区机关事务中心。
(4)实施方案
水电路日常检修维护指定物业专业人员负责,机关事务中心负责及时缴纳费用。
(5)实施周期
一年。
(6)年度预算安排
150万元。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浔阳区机关事务中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64.54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接待费0.6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3.94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第三部分 九江市浔阳区机关事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基本支出:填列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二)其他资本性支出:填列由各级非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其他交通费用:填列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出租车费用、公务交通补贴等。
(五)公务用车购置:填列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费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六)其他交通工具购置:填列单位除公务用车外的其他各类交通工具(如船舶、飞机)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以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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