浔阳区机关事务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浔阳区机关事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浔阳区机关事务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浔阳区机关事务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浔阳区机关事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根据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关于机关事务工作的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区党委、政府部门事务管理工作。
(二)负责区四套班子机关大院内办公大楼及其生活区安全保卫、消防、卫生、绿化美化、水电管理。
(三)负责区四套班子机关相关固定资产、经营性资产的管理和经营。
(四)负责区四套班子机关大院内区直机关办公用房的调配与管理。
(五)负责全区公共机构节约能源管理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公共机构能源消耗定额标准,负责全区公共机构节能考核工作。
(六)协助做好区四套班子召开的全区性会议的后勤服务工作。
(七)承担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区直机关重大应急接待调研、机要通信和综合执法用车的车辆保障工作,负责公务用车三大平台的车辆及司勤人员调度、管理和车辆的保险、油料、维修维护工作。
(八)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浔阳区机关事务中心共有预算单位1个,编制人数15人,其中参照公务管理事业编制7人、行政工勤8人;实有人数11人、在职人数11人,其中参照公务管理事业编制5人、行政工勤6人;退休人员14人;临聘人员28人。
第二部分 浔阳区机关事务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2年浔阳区机关事务中心收入预算总额为1059.69万元,比上年预算安排减少923.16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减少、压缩支出预算。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06.77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95.01%,;上年结转52.93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4.99%。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2年浔阳区机关事务中心支出预算总额为1059.69万元,比上年排减少923.16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减少、厉行节约压缩支出。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35.87万元,比上年预算支出减少1078.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3.82%。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13.9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9.7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63万元、资本性支出1.5万元。项目支出923.83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59.07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99.94%;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63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06%。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113.9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0.75%;商品和服务支出19.7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87%;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63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06%;其他资本性支出1.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14%。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浔阳区机关事务中心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006.77万元,较上年减少853.75万元,具体支出情况是: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06.14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99.9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63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0.06%。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本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2年单位机关运行费预算19.78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915.57万元,原因是本年预算一体化改革将单位负责管理缴纳的大院水电费、公车运行维护费等支出纳入项目管理支出。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单位政府采购总额66.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2.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4 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车辆39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9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
2022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九) 项目情况说明
1.大院水电费项目
(1)项目概述
根据单位职能和工作安排,我中心负责市民服务中心所有办公单位水电费缴纳。具体包括大院公共区域照明用电、主楼办公用水电、保安楼办公用水电、信访楼办公用水电、商务局楼办公用水电、常委楼办公用水电、食堂保障用水电以及区外干部周围房水电等。我中心负责及时缴纳水电费用,保障用水用电稳定可靠。
(2)立项依据
单位职能和区政府工作安排。
(3)实施主体
区机关事务中心。
(4)实施方案
水电路日常检修维护指定物业专业人员负责,机关事务中心负责及时缴纳费用。
(5)实施周期一年。
(6)年度预算安排150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年度绩效目标为确保办公用水用电稳定可靠。该项目保障单位95个、工作人员950人;确保用水用电稳定可靠、水电费及时足额缴纳;半年水费成本7.5万元、电费成本84万元;通过项目实施,树立良好的机关节能形象、保证机关履职稳定连续;获得办事群众和工作人员的双满意。
2.大院物业管理服务费项目
(1)项目概述
根据单位职能和区政府工作安排,我中心负责办公大院内环境卫生、办公秩序、安全保卫、水电保障等保障服务工作,聘请并管理专业物业公司落实。通过投标确定物业服务公司后,即由物业公司负责提供合同约定的前述服务内容,我中心根据合同约定,对物业所提供服务进行监督和指导,确保各项内容数量和质量落到实处。
(2)立项依据
单位职能和区政府工作安排。
(3)实施主体
区机关事务中心。
(4)实施方案
严格按规定组织物业公司招标工作,对中标企业严格要求和管理。
(5)实施周期一年。
(6)年度预算安排317.56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年度绩效目标为提供良好的办公环境和秩序。该项目保障单位95个、工作人员950人;确保环境卫生整洁、办公秩序良好、大院安防安全、会议服务周全;物业服务费及时足额缴纳,半年成本158.78万元;通过项目实施,树立展示政府良好秩序和风貌;获得办事群众和工作人员的双满意。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区机关事务中心“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64.54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一致。
公务接待费0.6万元,比上年减少0.05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开支。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3.94万元,比上年减少72.72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开支;预计平台车辆维护保养费周期性减少。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一致。
第三部分 浔阳区机关事务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填列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2022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1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基本支出:填列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二)其他资本性支出:填列由各级非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其他交通费用:填列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出租车费用、公务交通补贴等。
(五)公务用车购置:填列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费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六)其他交通工具购置:填列单位除公务用车外的其他各类交通工具(如船舶、飞机)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以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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