浔阳区机关事务管理局2020年部门预算
浔阳区机关事务管理局2020年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浔阳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浔阳区机关事务管理局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浔阳区机关事务管理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2020年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0年部门收入总表
三、2020年部门支出总表
四、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浔阳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根据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关于机关事务工作的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区党委、政府部门事务管理工作。
(二)负责区四套班子机关大院内办公大楼及其生活区安全保卫、消防、卫生、绿化美化、水电管理。
(三)负责区四套班子机关相关固定资产、经营性资产的管理和经营。
(四)负责区四套班子机关大院内区直机关办公用房的调配与管理。
(五)负责全区公共机构节约能源管理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公共机构能源消耗定额标准,负责全区公共机构节能考核工作。
(六)协助做好区四套班子召开的全区性会议的后勤服务工作。
(七)承担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区直机关重大应急接待调研、机要通信和综合执法用车的车辆保障工作,负责公务用车三大平台的车辆及司勤人员调度、管理和车辆的保险、油料、维修维护工作。
(八)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浔阳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共有预算单位1个,编制人数18人,其中参照公务管理事业编制7人、行政工勤8人,公车服务中心事业编制3人;实有人数11人、在职人数11人,其中参照公务管理事业编制5人、行政工勤6人;退休人员14人。
第二部分 浔阳区机关事务管理局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0年浔阳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收入预算总额为1451.96万元,比上年预算安排减少673.8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收入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27.23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70.75%,;上年结转424.73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29.25%。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0年浔阳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支出预算总额为1451.96万元,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451.96万元,比上年预算支出减少673.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00%。包括工资福利支出454.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62.8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8.63万元、资本性支出1.32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26.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70.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63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04%;住房保障支出9.62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66%。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454.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31.30%;商品和服务支出562.8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38.77%;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8.63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59%;其他资本性支出1.32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09%。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0年浔阳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027.23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98.28%,具体支出情况是: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26.6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99.9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63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0.06%。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0年浔阳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收入预算总额为1451.96万元,比上年预算安排减少673.8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收入减少。
2020年浔阳区机关事务管理局预算公用支出合计564.2万元,其中办公费4.64万元,比上年增加1.64万元;水费20万元,比上年增加10万元;电费170万元,比上年减少2万元;物业管理费317.56万元,比上年增加增加89.5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5.47万元,比上年减少34.53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252.89万元,比上年增加180万元。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浔阳区机关事务管理局预算安排1.32万元政府采购支出,主要用于办公设备的采购。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8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38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1辆,执法执勤用车27辆。
2020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局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管理,一级项目4个,共涉及资金88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61%。
2.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1)政府大院市场化运作物业费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18万元,主要产出和效果: 保证大院环境卫生干净整洁、院内财产完整安全。
(2)大院水电费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90万元,主要产出和效果: 保证大院办公用水、用电需要。
(3)公车平台运行费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70万元,主要产出和效果: 保证公车平台正常平稳运行,保障公务活动用车需要。
二、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205.85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元,与上年相等;公务接待费0.65万元,比上年减少了0.2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八项规定;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相等;公务用车运行经费205.2万元,比上年增加115.2万元,主要原因是平台车辆划转增加、司勤人员增加及车况老化。
第三部分 浔阳区机关事务管理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收入: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决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决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四)上年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基本支出:填列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二)其他资本性支出:填列由各级非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其他交通费用:填列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出租车费用、公务交通补贴等。
(五)公务用车购置:填列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费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六)其他交通工具购置:填列单位除公务用车外的其他各类交通工具(如船舶、飞机)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以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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