浔阳区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浔阳区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浔阳区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浔阳区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浔阳区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浔阳区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浔阳区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加强地方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全区国资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区政府授权,依照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服务工作。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二)负责所管理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管理服务工作。通过统计、核查等方式对所管理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管理。
(三)负责所管理的国有资产基础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国有资产经营监管平台管理工作。按照有关规定,构建程序科学、运行规范、管理严格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
(四)负责协调对接市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中心工作。
(五)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浔阳区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2023年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人数15人,实有人数13人,在职人数13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0人。
第二部分 浔阳区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浔阳区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收入预算总额为375.0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88.08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2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26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浔阳区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支出预算总额为375.0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72.65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218.1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18.1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01.2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6.85万元;项目支出156.9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4.53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78.96万元,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60.00万元,资本性支出18.0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78.8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78.07万元;城乡社区支出9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96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0.2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01.41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201.2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01.2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5.8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5.86万元;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60.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0.00万元;资本性支出18.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7.25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浔阳区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374.8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87.82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218.1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18.1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01.2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6.85万元。项目支出156.7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9.70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78.70万元,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60.00万元,资本性支出18.0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3年浔阳区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为96.00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0.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00万元;项目支出96.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96.00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8.00万元,对企业补助60.00万元,资本性支出18.00万元。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本部门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本部门非行政参公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0万元,其中: 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无。
(九)房屋租金项目情况说明
1)项目概述
集体承租市公租房租金;长虹大道32号(一、二楼)房屋租赁费;单位办公用房租金。
2)立项依据
九江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抄告单 九府厅抄字(2015)536号,九江市经营性国有资产租赁合同;单位办公用房租赁合同。
3)实施主体
九江市浔阳区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
4)实施方案
根据租赁合同到期支付租金。
5)实施周期
1年
6)年度预算安排
60.7万元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浔阳区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0.00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0.00万元,比上年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接待0.00万元,比上年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用车运行0.00万元,比上年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用车购置0.00万元,比上年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第三部分 浔阳区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2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事业单位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二)事业运行: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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