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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09年就业服务系列活动的工 作 方 案

2009 年 11 月 30 日 浔阳人事网讯


     浔阳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浔阳区文化教育局
     浔阳区总工会
     共青团浔阳区委
     浔阳区妇女联合会
     浔阳区残疾人联合会
    
     浔人劳字[2009]2号
    
     关于开展2009年就业服务系列活动的
     工 作 方 案
    
     各街道办事处、区属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七家《关于开展2009年就业服务系列活动通知》(九劳社就[2009]1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浔阳区2009年就业服务系列活动工作方案》,望积极配合,切实做好我区城乡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返乡务工人员和需要就业援助群体的帮扶工作,促进各类群体实现就业再就业。
     附:浔阳区2009年就业服务系列活动工作方案
    
    
     浔阳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浔阳区文化教育局
    
    
    
     浔阳区总工会                   共青团浔阳区委
    
    
    
     浔阳区妇女联合会              浔阳区残疾人联合会
    
    
     二00九年一月十三日    
    
     主题词:就业  援助  活动  通知                           
       抄报:区政府文建华副区长、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人事局、
             市教育局、九江市总工会、共青团九江市委、九江市妇
             女联合会、九江市残疾人联合会                     
     浔阳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09年1月14日印发
     (共印35份)
     浔阳区2009年就业服务系列活动工作方案
    
     根据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等七家《关于开展2009年就业服务系列活动的通知》(赣劳社就[2009]4号)和市委九届七次全体(扩大)会议、区委八届四次全委会议精神以及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九府厅字[2009]1号文件精神,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就业援助百日帮扶活动”、“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系列活动”等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就业援助百日帮扶系列活动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市委九届七次全体(扩大)会议、区委八届四次全会精神,积极应对国内外经济形势变化对就业的影响,以促进就业、扶持创业为目标,以落实政策、完善机制为主线,以人为本、真情服务为宗旨,在全区范围内统一组织开展实施“就业援助百日帮扶行动”和“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系列活动”,切实帮助各类群体实现就业再就业。
     (二)时间安排
     2009年1月10日—2009年4月10日
     (三)援助对象
     1、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残疾人、城镇低保户和其他需要就业的城镇困难人员;
     2、城镇新成长劳动力和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
     3、因经济金融危机失业返乡的外出务工人员,及其他需要转移就业的农村富余劳动力和被征地农民。
     (四)工作内容
     主要内容:送政策、送岗位、送培训、送补贴、送温暖
     1、送政策
     (1)组织开展专项政策宣传活动。各街道要对各项就业再就业政策进行梳理,编印成册,通过在劳动保障各平台设立专门的宣传窗口、举办再就业宣传日等政策宣传活动,确保向每一位援助对象免费发放一份宣传资料,使他们了解适合自身的扶持政策和办理途径。
     (2)组织送政策上门活动。一方面,把再就业政策送到援助对象手中。充分发挥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和工青妇基层组织作用,组织平台人员深入社区对就业困难人员进行家访,宣传再就业扶持政策,解答援助对象关心的再就业和社会保障相关问题。另一方面,对辖区内各类企业进行新政策宣传。特别是针对商贸型、服务型和加工型企业,通过上门解读政策、发放宣传手册和召开企业管理人员座谈会等多种形式,使企业了解新政策内容,增强其吸纳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的积极性。
     (3)发放“春风卡”和“大学生就业服务卡”。春节前后,普遍免费发放“春风卡”,介绍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工业园区企业情况和赣府厅发[2008]77号和九府厅字[2009]1号关于做好返乡农民工就业和接续社会保险关系十七条措施等就业创业有关政策;介绍进城务工基本常识、维权注意事项、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合法民办职业中介机构的联系方式等,帮助农民工求职。活动期间,要发放大学生就业服务卡,帮助高校毕业生了解当前的就业形势,了解国家及我区在帮助高校毕业生就业和创业方面的政策,促进其转变就业观念,不等不靠积极主动实现就业。
     (4)开展“帮您维护劳动权益”活动。为已经外出或准备外出的农民工提供劳动就业政策和相关法律咨询指导,大力宣传相关政策和政府有关部门的工作措施,加大人力资源市场查处力度,打击一批非法用工单位和“黑职介”。
     2、送岗位
     (1)开展特色服务窗口。在人力资源市场、劳动保障事务所、困难职工帮扶中心等公共就业服务场所设立“特困群体帮扶就业窗口”、“一对一一站式帮扶窗口” 、“培训推荐就业指导窗口”、“返乡人员创业就业服务窗口”等特色服务窗口,采取人性化服务,使援助对象有针对性的了解所需政策。
     (2)开展“逐户家访”活动,要依托基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普遍开展入户家访活动,了解情况,及时将城镇就业转失业人员纳入失业登记范围,对其中属于就业困难人员的及时纳入援助范围,提供重点帮扶。
     (3)开展专项招聘活动。活动期间,在做好人力资源市场日常招聘的同时,每月举行一次招聘会,同时要结合我区实际情况,采取集中或送岗位进社区、送岗位进乡村等方式,开展针对城镇困难群体、“部份参战人员”、返乡务工人员和高校毕业生的就业专项招聘大会,为城乡劳动者提供就业服务,帮助辖区内企业解决招工难问题。
     (4)开展“一对一帮扶”活动。大力开发公益性岗位,对就业困难人员提供公益性岗位援助和就业政策援助。对尚未落实相关扶持政策的就业困难人员,要逐一落实政策,稳定就业。
     (5)开展“春风送岗位”活动。各街道要把就业服务窗口前移、重心下沉,广泛开展送“就业岗位、技能培训、法规政策”下社区活动,通过组织就业服务小分队、举办招聘集市、组织技能培训等方式,将就业服务送到社区,送到居民家门口。
     (6)开展“就业信息对接”活动。加强与劳务输入地,尤其要加强与广东、浙江、福建、江苏、上海等我省主要劳务输入地之间的就业信息沟通,要派出人员到这些地区广泛收集就业岗位信息,同时,请这些地区有岗位需求的企业人员来我区发布就业岗位信息,为我区返乡务工人员和农村富余劳动力外出求职提供条件,促进其更好地实现就业。
     (7)开展“公益性岗位助残就业”活动。发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作用,通过重点开发社区服务业和社区残疾人事务工作等适合于残疾人就业的专项公益岗位,帮助一户多残、零就业残疾家庭和重残无业等就业困难残疾人员实现就业。
     3、送培训
     (1)开展“就业能力提升”活动。活动期间,要加大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优先为农民工发放培训券,既可以到政府招标的中标培训机构培训,也可以到企业直接培训。要有针对性的开展城乡劳动力就业前培训、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
     (2)开展“技能帮我找工作”活动。组织新失去工作的返乡或流动农民工就地参加职业技能培训,落实职业培训补贴资金,切实帮助一批农民工提高职业技能,增强就业能力。
     (3)开展“残疾人网络创业”活动。依托中国残疾人信息无障碍技术系统、残疾人电子商务网络创业计划和盲人万人远程网络培训计划等业务平台,组织有创业意愿的残疾人参加免费培训,提供技术和设备支持,帮助各类残疾人尤其是盲人在网络创业中实现就业。
     (4)开展“创业一条龙服务”活动。对有创业愿望的人员,要积极组织他们开展创业培训、推荐创业项目、提供小额贷款、完善创业服务、提供政策支持,发挥创业带动就业的作用。对符合申请小额担保贷款条件的,要及时帮助其办理小额担保贷款。
     4、送补贴
     (1)依托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对已就业的困难人员享受社保补贴政策情况进行一次检查,逐一落实社区开发的公益性岗位和机关事业单位工勤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的社会保险补贴。
     (2)落实政府开发的公益性岗位、机关事业单位工勤岗位、各类企业后勤服务岗位和街道社区组织开发的服务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岗位补贴。
     (3)对已实现灵活就业的援助对象,组织其申报就业,告知其办理社会保险关系接续的政策和程序,为其提供便利的社会保险关系接续服务。
     (4)将已在我区稳定就业半年以上失去工作的农民工纳入失业登记,对符合条件的农民工按标准通过失业保险基金及时核发一次性生活补助。落实异地就业返乡农民工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可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政策。
     5、送温暖
     各街道在春节期间开展针对就业困难群众的走访慰问活动,指导街道劳动保障工作人员定期走访困难群众,开展送温暖等活动宣传有关政策,解答有关问题。
     二、高校毕业生服务系列活动
     (一)服务对象:尚未落实工作岗位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和高校未就业毕业生,重点是其中的就业困难毕业生和残疾大学生,各类需要求职的毕业生,重点帮扶登记失业的毕业生。
     (二)工作目标:一是力争应届普通高校毕业初次就业率达到70%左右;二是毕业生登记失业后半年内就业率达到60%以上;三是建立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登记认定制度,登记后半年内就业率达到90%以上。
     (三)统一行动:2009年3月将在全区范围内根据市局统一部署开展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搭建民营企业与高校毕业生间的供需平台,帮助高校毕业生到民营企业就业。
     (四)工作内容:
     1、提供免费政策咨询和职业介绍服务。各类进行了失业登记的大中专技校毕业生可以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免费发布个人求职信息。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设立专门服务窗口,对大中专技校毕业生提供免费的就业政策咨询、岗位信息、职业介绍和职业指导服务。对有特殊困难的人员,提供“一对一”的专项帮扶,落实扶持政策,帮助其尽早实现就业。
     2、多形式开展招聘洽谈会。针对企业用工需求和大中专技校毕业生的特点,利用我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平台举办分行业、分专业、分层次的专场招聘会;与院校联合在校园内举办招聘会,组织用人单位直接到校园选人,促进用人单位与大学毕业生直接对接。
     3、开展“寒假招聘会”活动。在寒假期间,组织一批企业招聘信息,组织开展针对回到家乡应届毕业生的专场招聘活动,鼓励他们服务家乡、服务基层。
     4、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以高校毕业生为重点服务对象,组织以民营企业为主的各类用人单位,提供适合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的岗位信息,通过专场招聘、现场服务的形式,搭建民营企业与高校毕业生间的供需平台。
     5、开展“网络大招聘”活动。每季度继续组织开展专业化的高校毕业生网络招聘活动,保障信息质量,提高网络招聘成功率。
     6、开展职业培训活动。对有就业愿望、毕业后仍未就业的大中专技校毕业生,组织其参加职业培训、职业技能鉴定,按规定落实培训补贴政策。
     7、开展“工作岗位见习”活动。对愿意参加职业见习的大中专技校毕业生,根据实际情况帮助联系用人单位,安排见习机会,帮助其提高职业技能、增强就业竞争能力。
     8、开展“创业助我行”活动。组织开展校园内的创业计划竞赛、创业培训和创业实训活动,培训高校毕业生创业意识和创业能力;向高校毕业生提供项目开发、开业指导、政策咨询等服务,并按规定落实创业培训补贴,对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按规定免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提供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帮助他们成功创业。
     9、开展“女大学生创业导师”活动。选择一批有实力、有经验的女企业家,与女大学生结对帮扶,提供就业培训、创业指导和实践场所,帮助一批高校女毕业生提前了解就业环境,转变择业观念,提高创业技能,提升创业、就业的成功率。
     10、开展“残疾大学生就业对接服务”活动。广泛收集残疾大学生就业岗位信息,掌握普通高校和特教学院应届残疾大学生毕业生基本情况,开展针对性就业前指导、岗位快递、专场招聘、特殊就业扶助等活动,帮助其实现就业,并为其稳定就业提供延伸专业服务和物质支持,以帮助其适应学校环境转向职业环境转换对接,保障机会均等,避免就业歧视。
     11、开展“基层公共服务岗位推广”活动。根据我区社区基层生产服务、生活服务、公共服务、社会管理等方面的实际需要重点开展一批城镇养老服务、医护服务和廉租房配套服务等公共社会服务岗位,以及农村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基础设施和环境建设、扶贫开发、防灾减灾、社会管理等公共事业服务岗位,安排一批高校毕业生,特别是困难毕业生上岗就业,并按规定落实相应扶持政策。
     12、做好返回原籍的大中专技校毕业生失业登记工作,确定一批生活困难家庭、单亲家庭和零就业家庭中的登记失业毕业生作为重点服务对象,实施“一对一”的就业援助,并落实相应的社保补贴、岗位补贴等政策。
     13、开展“政策促就业”活动。要全面检查梳理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到西部和边远街道区就业、到基层就业高校毕业生再次择业、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专门项目等领域内的政策落实情况,逐一落实相关政策,不留政策死角。
     三、工作要求
     1、组织领导。成立浔阳区就业服务系列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全区各项活动的组织指导、综合协调,确保各项活动形式多样、内容充实、安排合理、组织有序。组长:区政协副主席、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刘宗强。副组长: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胡荣玉、李忠、区文教局副局长熊支财、区总工会副主席余贵萍、团区委副书记袁春燕、区妇联副主席詹敏、区残联副理事长廖红英、区劳动就业局局长严淑重担任。各单位业务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立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浔阳区劳动就业局,办公室主任由区就业局局长严淑重担任。
     2、协调配合。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有关部门落实相关政策、资金,区就业局重点负责“就业援助百日帮扶活动”,配合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系列活动”;区人才技工交流中心重点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系列活动”;区文教局重点组织开展在校应届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服务活动;区总工会以就业困难人员、城镇新失业人员和农民工为重点组织开展相关就业服务活动;团区委组织以高校毕业生和青年农民为重点开展相关就业服务活动;区妇联以女子大学生、失业或失地妇女、返乡妇女和进城务工妇女为重点开展相关的就业服务活动;区残联重点组织开展残疾人大学毕业生、就业困难残疾人零就业家庭中残疾人员的就业援助活动。
     3、精心组织。要紧紧围绕就业工作目标任务,统筹规划好本次活动。要建立目标责任制度,将责任落实到基层、落实到工作人员。要制定有硬性指标的活动实施方案,保证活动质量。
     4、加大宣传。要充分利用组织实施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的时机,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就业形势宣传、落实扶持政策经验宣传、先进典型宣传,引导援助对象转变就业观念。
     5、落实资金。按照就业促进法和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下发的《关于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社[2008]269号)的有关规定,会同财政部门,将就业服务系列活动所需各项资金作为公共就业服务项目经费,统一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并落实所涉及的各项政策补贴资金,保证资金及时到位。
     6、及时上报。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区文教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残联要及时收集汇总上报本部门相关工作进展情况。请各成员单位于2009年1月15日前将领导小组联系人和联系电话报区人事劳动局。系列活动中,每个活动结束后区系列活动领导小组都要即时上报工作开展情况,并按季度汇总上报各个系列活动的统计报表(见附件)。
     各成员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罗媛媛    电话:8223865
     区文教局:刘学燕                  电话:8224436
     区总工会:蔡璐                    电话:8223381
     团区委:袁春燕                    电话:8224769
     区妇联:胡丽                      电话:8222178
     区残联:刘浔                      电话:8217486
     区就业局:苏文                    电话:2182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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